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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买书这事(尾声)

(2012-05-14 00:10:11)
标签:

杂谈

分类: 读书随感

在省内买书

 

写了这么多自己从前买书的事情,估计博友们也都看够了,那天和文友们坐在一起聊起这个话题,告诉他我写了将近二十篇,他们说再写几篇就快成一本书了,经过他们这一提醒自己还真的觉得有点太长了,估计大家都心烦了,买书的感觉是自己的,自己婆婆妈妈说了那么多有什么意义?最多算是一个追述吧,而且完全是自己的事情,所以决定将此片作为尾声,别招大家烦。

 

在我的书架里面有一批书的购买是在省城济南买的,不怕别人笑话,这些书卖得时间也有将近三十年了,记得我在第一个单位工作后的不久,领导让我跟总务处的一位副科长出差到济南,说是去到我们上级机关找一个领导,开一封介绍信到省内煤矿买计划外煤炭,自己心里的那种狂喜就别说了,出差到济南就像现在出国旅游差不多。

 

哪会交通不发达,别说到到济南,就算到一百公里以外的地方,也不会是当天可以回来,至少是一两天的时间,一个是公路不好,一个是车子跑不快,现在我们开车到平度,只需一个半小时就可以到了,三十年前要用七八个小时才可以到,那时候,家里面听说谁要出差,那肯定要做点好吃的给送行,现在跟家里说出差的事情,掌柜的会开玩笑地说:多在外面住几天,让我好好清闲几天,靠,这不是嫌我碍事吗?

 

到济南坐火车需要八个小时,随身带着从家里面准备的馒头和咸菜,没有钱在火车上吃“高价”盒饭,我工作以后就住单身宿舍,家里面没有我的住处,更没有准备路途的食品的事情,记得很清楚,为了省钱从单位食堂多买两个馒头,咸菜,让师父不要把咸菜切开,带上一半,可以吃两天的时间,随身必不可少的是搪瓷茶缸,在火车上喝水用。

 

第一次去济南,记得是一个夏天,跟着领导先住进了小旅馆,省城夏天下午上班是暑期工作时间下午三点钟上班,时间尚早,领导上我自己转转,规定时间回来,他倒在床上呼呼大睡了起来。我兴奋地一个人在炙热的大街上瞎转悠,从青年大街往西走,发现了一个书店,规模感觉是相当的大,三层大楼,自己感觉是目不暇接,这里的书籍感觉全是新奇的书,便一本本地翻阅着。

 

哪会没有现代化通讯工具,自己看书痴了迷,不知不觉过去了将近三个小时,领导已经在旅馆里面快急疯了,着急有两点,一个是害怕我走丢了,回去没法交代,第二个急着去找上级领导,后来他还是先去了上级领导哪里,回来以后见到我端着书看得津津有味,他的大声呵斥,把我吓得不轻,自己知道回单位以后,告诉领导我目无纪律,那我就永远也不会再被派出来办事了。

 

再三向领导赔不是,之后就是给领导端水倒茶,哄领导开心,自己下狠心买了半斤瓜子,拿给领导吃,到了晚上睡觉前,发现领导脸色好了一点,并承诺回去不说这些事情,我把自己买的书主动拿给他先过目,违心地跟领导说:你要是喜欢就送给你。领导不喜欢看书,把书送了回来。

 

后来去省城再不用跟领导了,我成为了采购员,理所当然地这些事情由我去办,干采购的三四年里面,每年一次的东北发木材,一次省内发计划外煤炭,成为我雷打不动的事情,就这样省城的书店我一点点熟悉了,因为,第一站就是到上级那里去拿介绍信,之后赶往煤矿,济南就成为了每年去的地方之一,不瞒大家说三十年前到济南那么多次,竟然没有一次去大明湖和趵突泉玩过,不是不想去,没钱。

 

大观园边上的省东图书城,是我每次必去的地方,感觉那里的新书特别多,在后来在省城的火车站附近的书摊上,发现了盗版的港台书籍,自己又是兴奋得不行,买回来以后,彻夜不眠地阅读,后来发现自己买的这些书籍,印刷质量实在不敢恭维,里面竟然有些段落与内容对不起来,自己知道卖盗版书的遗憾,也逐渐失去了兴趣。

 

前两天我和金大哥在省城里面转悠,我指给他看了一些我曾经去过的书店,我住过的旅馆,他说:你的阅历还真的不少,感觉省城我是轻车熟路,其实,自己真的在省城最初一个人也不认识,上级领导见到你给你开介绍信,他们觉得已经给你面子了,没有接待这一说,完全靠自己,随身带的馒头和咸菜成为了自己计划享用的食物,口袋里除去买火车票和住宿的钱以外,基本上没有一分闲钱。

 

在淄博发煤炭,在等车皮的时候,张店新华书店成为了自己经常去的地方,记得非常清楚,从新华书店出来往前走两个路口,便有一个小的农贸市场,当时淄博著名的驴肉就在那条街上有卖,我是不敢问津这些当时看来是高档食品,自己直接奔向卖瓜子的摊位上,五香瓜子五毛钱一大包,自己买一包瓜子回宾馆,就着白开水边吃边看书,这瓜子就是一天的伙食费,也没感觉这种生活有多苦,有乐不思蜀的感觉,现在家里面掌柜地说我,女儿也学会了这些,四海为家,感觉良好。


在淄博张店区期间,书看完了以后,在没有钱买新书,只好去蹭书看,很快就成为书店讨厌的人,后来干脆不买就不给拿书看,只好远离书店,不去做那些“光腚推磨---转圈丢人”的事情。自己想到了周边的景点,为了到位于洪山区蒲松龄故居参观,自己到老父亲战友那里借了一个自行车,不敢告诉家父,老父亲有严格规定,不经他同意,不准擅自找他的战友,但是,哪会自己没有参观景点的闲钱,连坐车去的公交车票钱都拿不出来,借来自行车,沿途打听问路,骑四十里地去看了看,幸亏哪会蒲松龄故居还不收门票钱,回来的路上自己真的饿的快晕过去了,好容易坚持回了宾馆,自己把第二天的粮食计划(两个馒头)一次性地给享用完了。

 

即便生活是那样的艰苦,但是自己觉得很充实,虽然瘦的皮包骨头,自己穿的几乎和叫花子相差无几,但是,自己拥有的这些书籍,感觉很充实,即便哪会带有浓浓的虚荣色彩,感觉拥有书籍就是拥有了知识,后来知道只有被消化的“精神产品”,才可以获得自身精神所需要的养料,才对自身能力和文化水平的提高起到有益的作用。即便那会一度觉得书籍的拥有量,也会有博览群书的意味,后来自己知道,书籍不意味着占有多少,而是你真正理解多少,一生中能真正看懂一本书足以。


还好,阅读的快乐就是从那时起找到的,这种快乐的副作用,就是不停地买书,买书的副作用,就是继续清贫,清贫的副作用,就是让人看不起。而那时候自己不在意别人如何看我,自己感觉良好地视自己为“文人”,这种现在来看是自欺欺人的感觉,一直伴随我很长时间,别人都认为我彻底疯了,自己认为他们脑子有病,其实,现在来看最有病的是自己,那会顶多算是一个喜欢看书的人,肚子里拿点东西少得可怜。

 

买书的印象不说是铭记心中,也算作是留下了难忘的记忆,这成千上万的书籍都是自己一点点地淘来的,曾经的“千辛万苦”,“精打细算”,“节衣缩食”一度失去理智的“疯狂”,都真实体现了我买书看书的历史过程,今天看到家里面四壁的书籍,像整齐排列的仪仗队,每天都在期待着接受着我的检阅,从它们身边走过时,那种充实的感觉是很多人无法找到的,如同生活在书库里面的我,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朋友也一直认为自己的居住地不是家,而是书库,管它是什么,睡了这些年,没觉得什么不好。


现在科技的发展,特别是网络的发展,让我去书店的次数越来越少,从当当网上的订书,已经成为了自己获取新书的一个重要的渠道,再不用自己跋涉千山万水,历尽千辛万苦,背回来那些死沉死沉的书籍,物流的现代化,在电脑上点击确定的几天之内,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送货上门,那放着书籍的邮包便送到你面前,这种获得的轻而易举,感觉忘记了自己从前的艰辛,不,永远也忘记不了曾经买书的那一切一切,那是自己刻骨铭心的亲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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