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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两句

(2006-11-26 08:48:04)
分类: 杂谈闲侃

  早晨来了报纸我暂时放到一边,个人习惯起床后先忙于打开电视,在电视前了解国家大事,六点半看中央一台播出的《法制在线》,每天的案例触目惊心,好在都绳之以法,不然我们哪有今天的好形势;七点钟看《早间新闻》之后看《媒体广场》,之后就是洗漱,洗漱完毕,妻子做的热腾腾的早饭就好了,早餐简单三下两下就解决完了,我负责洗碗筷,这也是多年的习惯,做饭的不洗碗,洗完的不做饭,相互间找一个平衡,感觉挺好。假若对象能全包了就更好,不过那是一个奢望,现代女性追求个性和独立,能给老公做饭就算是烧了高香了。洗漱完毕开始“清肠”议程,带着早晨的取回来的报纸,一边“清肠”,一边认真的刘澜阁个版面的消息,今天早晨看了黄健翔辞退的消息,心里面感觉央视台的做法有些过,脑子里不停的产生信号,不行要写点东西说说自己的看法,不能把气往自己心里灌,“清肠”完毕后,冲上茶座到电脑前,一口气写了自己的一点点看法,感觉压抑在心头的郁闷好了许多。
  到了下午三点钟,从报箱里取出《青岛晚报》,坐在写字台前细细看着,在报纸的第四版上,又看到题为《记者凭啥无辜被扣十四小时》的报道,看了以后真的又是一阵郁闷,你说说这算什么事,正常的记者采访,却被警方粗暴架上警车带进派出所,竟被扣押长达14小时,而被扣记者在警戒线外的采访也竟成了“妨碍执行公务”,不仅强制搜身,而且给下了《传唤证》。真不知是谁给了这些警察的权利,也不知这些警察对法律条文的了解有多少,在我看来他们这种做法就是对法律赋予它的权利的蔑视,玷污了作为代表国家刑事执法权的神圣职责。作为执法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的处理事务。记者的采访是工作范围和职责所需,记者的采访也是党的新闻事业赋予的神圣权利,这一点我们的那些警察不知道吗?从事件的全过程来看,那些人是执法犯法。
  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城市,正在着力打造和谐社会,创建中国著名城市和世界特色城市的目标,和谐社会的内涵是什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首要的就是民主法制,而发生的这件事情却背离了这个最基本的要求。执法者首先要自己遵法守法,拿着国家赋予的权利,随意的实施,感觉这是对国家法律的玷污。
  法律和法规是现代社会中个人和组织最明确的刚性的游戏规则。在这个规则下,我们和谐相处,社会有条不紊,在这个规则下,权力机关与公民对法律制度一体遵循,并通过理性的渠道来解决社会矛盾与纠纷。我们需要并呼唤的是理性,是文明执法、自觉守法。文明执法,重要的是在执法中要尽量淡化行政权力的优越性,依法行事;自觉守法,让理性回归,让文明执法和自觉守法,为我们打开一条走向文明社会的光明大道。真的希望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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