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职场论道 |
在一个应酬场合,一位企业的领导眉飞色舞的向在座的客人讲述他如何面对他们企业职工的上访,他用自己“智谋双全”的胆识和能力,“化解”了一次又次“危机”,说到兴奋之处,拍案而起,大声地说:“我和公安说好了,不行就抓。”
我听了他的讲话,感觉很气愤,作为企业的领导,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上访,却迁怒于职工,把职工的合理要求看成了大逆不道,甚至把专政机关的动用看成了对付员工的利器。他就从来没有从管理者的角度去想职工的基本利益所在,他不知道,他在这个企业应该扮演“衣食父母”的角色,企业的员工就是他的孩子。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和企业员工福利待遇的最大化是企业发展的目标,精诚团结,爱厂如家是企业倡导的理念,而这位企业的领导把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摆在了那一边?
现在,我们常常提出维权,什么是维权?最初我认为《宪法》是维护公民基本权利的基本法律依据,尊重法律就是维权。但现在我们听到或看到报纸上,广播上提及的维权有了它新的内涵了,维权在现时代成为“管理者”亲民的代名词。他从广义的维权,变成了狭义的维权。
近阶段提出的维权,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往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也就是说在经济的转型期内,损害职工利益的现象的事件时而发生,那些改革的既得利益者,以牺牲劳动者的利益为代价,使原本应该受到保护权利丧失,使其效益的最大化。当愤懑的声音让既得利益者感觉“有失众的”时,维权的再一次提出,使他们变成了“亲善大使”,帮助公民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的落实。
坦言之,法律赋予了公民的合法权利,保障公民权利的不受侵害,打击侵害公民享有的权力,才是最大的维权。
企业领导站在职工的对立面,还振振有词的为自己辩解,这是企业的悲剧,更是对“三个代表”的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