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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赞助费政府包袱义务杂谈 |
分类: 时评 |
“入园难、入园贵”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4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对于违反规定的幼儿园,政府将不再核发收费许可证。(《新京报》1月5日)
“幼儿园禁收赞助费”是一条出发点无比正确的规定,同时也一条很容易被架空的规定——国家明令禁止义务教育阶段禁收择校费,时至今日择校费在很多地方依然变换着各种名目大收特收,甚至愈演愈烈;现在规定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幼儿园禁收赞助费,其执行力度的确让人不乐观。
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一律禁收,似乎杜绝了赞助费“换个马甲出现”的可能,可避免重蹈择校费禁令被架空的覆辙,但若幼儿园想化解这一招,办法多的是——偷梁换柱不行,咱就来个暗渡陈仓。新闻中引用北京陈女士的经历:她给孩子报名上一所公立幼儿园,家长必须拿着银行的回执单幼儿园才会接收,而钱可能并非直接打进幼儿园的账户,主管部门想查赞助费根本无从查到。
站在幼儿家长的角度,肯定希望“禁收赞助费”有助于减轻经济负担,但这个愿望多半会落空,因为这个《暂行办法》并未明确幼儿园收费标准。不让收赞助费了,合法、正常的收费势必提高,新闻中说,《暂行办法》出台后,北京将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而“调整”往往意味着“涨价”。幼儿园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而家长要交的钱一分没减少,纵然收费变“规范”了,可对幼儿家长而言没什么实际意义。
整治幼儿园收费乱象,还得寻根溯源。所谓“入园难、入园贵”虽由来已久,但并非天生就是个“问题”。笔者出生于上世纪70年代初期,那时候每家有三四个孩子的情况很普遍,上的幼儿园基本上都是父母单位办的,幼儿园是生一个收一个,没听说有“入不了园”的事儿,也没听说有谁交不起孩子的入园费。
不知从何时起,带有单位福利性质的幼儿园推向了社会,推向了市场,政府从此甩掉了幼儿教育这个“包袱”——当然也不是全甩,时至今日,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依然有自己的幼儿园,只是普通百姓的孩子不得其门而入。享受财政补贴的公立幼儿园也有,只是僧多粥少。市场经济的规律从来都是稀缺资源价高者得,这样一来,平头百姓的孩子想上幼儿园,要么靠赞助费铺路,挤公办园这座独木桥,要么就得不惜血本,上“天价”的民办幼儿园。
从根本上说,今天的“入园难、入园贵”,以及由此滋生的幼儿园收费乱象,是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还得从改变供求关系入手。而这种改变,依赖市场自我调节和民间资本运作是靠不住的——市场追求的是效率而非公平,资本追求的是利润而非公益。幼儿教育事关公民受教育基本权利及国民素质提升,理应最大限度做到公平和公益,因而这个责任只能由政府来承担,并且只有政府有能力承担。
这就需要政府把幼儿教育这个“包袱”再捡回来。《暂行办法》要求,“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这句话说到了点子上,可惜只是个“要求”,并无具体实施目标,恐难对地方政府构成压力。去年媒体报道,陕西宁陕县拟推行15年免费教育,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所有学龄前儿童都将免费上幼儿园——这才是治本之策,一旦免费提供幼儿教育成为国家对国民的义务,必将从公共财政投入、公立幼儿园数目等方面对地方政府形成硬约束。一个国家级贫困县都能做到幼儿园免费,说明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主要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决心和理念的问题。
北京市一位幼儿园园长说,幼儿园收费标准其实就是政府和百姓分担机制,“如果政府投入大,老百姓相应分担就少,相反,百姓分担就多。”这话从一位幼儿园园长的口里说出来,可以理解为是在为禁收赞助费之后上调幼儿园收费标准找借口、造舆论,但道理本身是没错的——家长少交钱,有赖于政府多投入,别的都是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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