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学方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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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就听说过方大同的名字,知道是个新兴的歌手,但没有联想到我的同学方大同,那是一个小学同学了。
后来电驴上有了他的新专辑下载就去顺便一听,当我看到CD封面时,居然有种久违的感觉,那不就是我的同学方大同么?!
为了证实,我到百度上去搜了一下,看着他的个人简历,这百分之百就是他!
还是新听听歌,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来说,方大同的歌一般,但是嗓音不错——跟当年一样!
这就是当年我们小学毕业时候的照片,大家认出方大同了么?不错那个时候他还没戴眼镜,只是上课的时候看黑板才戴。下面我就来回忆一下当年的他。
当时我们都知道他是美国人,他说普通话的音调也有点怪,基本都是上扬的音调,都是第二声。但是他跟我们所有同学都很团结,大家一起玩,一起闹,一起捣蛋。。。
可以说是打成一片。上课的时候也很认真,除了语文之外,成绩也都可以。只是晚上的夜托班不来参加而已。
有一次我妈来接我放学,我妈也知道他是美国人,就问他是美国哪里的?他说是火奴鲁鲁(檀香山),我妈恍然大悟道:原来是夏威夷。从此我知道距离美国万里之外的太平洋上居然有几个小岛也是美国的领土。。。
一个星期五,下午放学,只有2点多,我们就留下来打羽毛球,老师和学生基本上都走了。只有我和方大同,还有英语老师(第二排穿黑衣的那个女老师)一起跟我们打球。方大同很讨老师的喜欢,可能是他比我们一般上海小孩多了某些东西,又或者是少了很多压力,所以表现地非常自在。我们在班级门口的一片空地上打球,这片空地上还有一排葡萄架,下面有椅子,我们平时课余就在那里玩耍(真是怀念啊!)。没过多久我爸来接我了,他在葡萄架旁边看我打球,我记得那是初秋了,我把毛衣都脱了。再过一会,方大同的爸也来接他了,(就是那个黑衣英语老师身旁那个戴白帽子的男子)。据我爸后来说,他一来就跟我爸用英语打招呼,我爸一愣,也就随即用英语跟他交流起来。再后来才知道,他爸是搞音乐的音乐人,她妈是填词的,结果他现在唱歌了,可谓珠联璧合。
大家很感兴趣的是,方大同小时候唱歌怎么样?这个很遗憾,他从来没唱过歌(或者我忘记了)。值得一提的是他的舞蹈,他很喜欢麦克杰克逊。有次新年班会上,大家表演节目。他的节目就是模仿麦克杰克逊的舞蹈,放的什么歌已经忘记了。反正就是录音机里放着歌,然后他在班级前面的空处跳舞。那个时候天已经很冷了,但他还是脱去很多衣服,一身紧身服装在那里卖力地表演。这个给我印象很深刻!这点相信在以后的演艺生涯中应该会表现出来的。
在这张照片里,大家可以看出那时的方大同,瘦瘦长长,皮肤稍黑,而现在的样子则与其父非常神似。所以我能一眼就认出来。那时候他是不戴红领巾的,这条红领巾是临时给他戴上的,所以比我们的都要崭新的多。
大家不免要问,LZ在哪里呢?呵呵,你们自己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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