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文学奖”离我们有多远?
近来作家聚在一块,抱怨最多的就是“现在读书的人越来越少了”。他们埋怨电视,埋怨动漫,埋怨游戏,埋怨一切吸引青少年眼球的东西。作为一名作家,我也希望大家都来看书,而不去玩游戏,但问题是:我们拿什么来吸引读者——文学不是棍棒,谁也不能来硬的。
是谁败坏了文学的胃口,使得普通读者觉得,看书是一件枯燥无味的事情?我想,这还是得从我们这些作家自己身上找原因。近几年以来,中国作家不知道得了什么病,一窝蜂地惦记起“诺贝尔文学奖”来,他们日夜思念这个奖项,好像思念一个千里之外的情人,吃饭说、睡觉想,就连下笔写小说的时候,都要预先想想“诺奖”喜欢什么。“诺奖”喜欢什么,他们就“制造”什么,仿佛他们是一个流水线上的万能机修工。
写作应该是一件很个人的事情,一个作家,你能写什么早已由上天注定,而不是“诺奖”喜欢什么,你就能写什么的。据说中国有资格参评“诺贝尔文学奖”的小说,都必须具备三大标准,作为一名作家的我也不能免俗,顺便关心了一下,其它两条没记住,只记住了最关键的一条:必须是乡土题材。
抱着“仰望诺贝尔”的心态,许多作家把农村故事作为主打方向,只要能跟“诺诺”沾上点边儿,“唰唰唰”写起来就放心啦。而在许多以农村题材为写作背景的作家眼里,像我们这种城市里长大的孩子是根本不配“弄文学”的,因为我们跟“诺诺”离得很远。
但读者不认识“诺诺”,读者只想看好看的小说。我是北京生北京长的作者,站在一个都市女人的角度去看小说,我对离自己生活太远的农村故事有“阅读隔膜”,包括十几年前扑天盖地的“插队小说”,对我们这些在都市里长大的人来说,很难引起共鸣。
我觉得王朔小说让我们当时觉得好看,还是因为它的背景是在都市。他曾经有一个在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约会的场面描写,对我们这些北京长大的孩子来说,显得格外亲切。可惜这样的小说并不多见,大多数小说的场景让我们觉得格外陌生,并且缺乏美感。余华去年的大作《兄弟》,我翻了前三章,前三章都在厕所里偷看女人屁股。
这样的场面描写怎么可能让女读者爱不释手?
以怪为美,癖好扭曲,是目前N多作家的通病。不怪不深刻,不恶心文学的纯度就不够纯。“纯文学,我终于把你恶心死啦”。我听到《兄弟》在那里张着大嘴大声说话。
读者的胃口被余华的“三章屁股”败坏得见书就觉得难以下咽,他们再不听什么评论家的话,他们再不听什么畅销书排行榜。谁没事大晚上的点着灯,泡一杯浓香无比的咖啡,听着欧美流行乐,看余华写的“偷看屁股”呀,那不是给自己找没趣吗?那不是给自己添堵吗?那不是原本活得好好的,却突然让自己掉进粪坑里去了吗?
文学,总该带给我们一些什么,但决不是厕所里的臭味,或者,对诺贝尔文学奖没缘由的“单相思”。拿出你的真性情来,写一些真正想表达的东西。人性是相通的,谁也骗不了谁,让我们拿作品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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