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事件]:一个10个月大的女婴,在医院打针抽血从来不哭。身为孩子母亲的高女士为此没有欣慰,却只有愤怒:孩子之前到底蒙受了多少伤痛,受到了怎样非人的对待,才能够在这样幼小的年龄,做到如此的“坚强”?(来源:新浪新闻)
今天看到新闻里女婴被保姆一次次摔打的图片,真令我心惊肉跳,我很难以想象到会有人对那么小的孩子进行虐待,我很怀疑她不是人类,而是恶魔。她是被2400元雇来的保姆,她是个40岁的女人,而且还是中介力推、雇主左挑右选的保姆,就这样惨无人道的摔打着孩子。
变态、无良、没有人性,容嬷嬷再世,诅咒,这是我们看到新闻后的第一感觉,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这个保姆还很抢手,在被雇主炒鱿鱼之后,还可以继续给人家当保姆,或许被她所虐的不仅仅是这个女婴了。我一直觉得保姆是一个特殊的职业,保姆肩负着一个家庭的生活起居、孩子成长等重任,虽然她们不起眼,但是很多人的日常生活离不开她们,所以能上任当保姆的就应该具有品德兼优的品质,最起码也应该具有符合保姆的基本标准和资格。
该事件最让人接受不了的是,面对这个没有人性的保姆,我们只有谴责,“保姆虐待儿童方面,确实存在法律空白。”这一句推卸责任的话,让我们再一次感受到了法律的漏洞和无奈。其实我认为,并不是制裁不了,问题是该不该制裁?该制裁法律必然就会有办法!
既然虐童没有法律条文,那么故意伤害罪总可以成立吧?足够的证据在大家面前,为何就奈何不了她呢?难道法律效力只有在死亡面前生效吗?每天喊着口号要保护民生,和谐社会,可是真正出了事情,却又拿不健全来搪塞,连最简单的惩罚都没有,难道非得让大家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而用其它途径来解决吗?
法律管不了虐童保姆是社会的悲剧,十个月大的婴儿屡屡受伤,父母的大意不认真是家庭的悲剧,我想这事发生之后,很多人也不敢随便请保姆了吧,为什么保姆这个“职业”就没有道德职业操守制度呢?这件事给了我们这些做父母的或者正准备做父母的人们警示:以后雇用保姆一定要和中介签合同,内容标示如果出现虐待情况,中介和保姆有权负主要责任。
前段时间沸沸扬扬的护工虐待老人事件刚刚平息,这又出了保姆虐童事件,为什么悲剧总是发生在老人与孩子身上?这些社会弱势群体,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受到保护?
我的微博:http://weibo.com/tiantianbaobao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