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与“先生”都是一种称呼。在古代,“同志”为志同道合的人,左丘明就有“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的解释;而“先生”,在早些时候则通常是对有一定地位与身份的人的一种尊称,《论语·为政》中有:“有酒食,先生馔”的句子,注解说:“先生,父兄也。”意思是有酒肴,就孝敬了父兄。这两种称呼,在一定时期的界限还是有区别的,“同志”多指为党内人士,是“自己人”;而“先生”多为党外人士,是“朋友”或者“其他人”。最近,获赠上海音乐学院陈聆群教授《八十回望》一书,书中透露了他曾于1959年造访黎锦晖“先生”的一些细节,联系到旧版《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中对那些“先生”们的妄加评议论定,令人感概万分。
陈教授曾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参与编辑《中国近代音乐史参考资料料》,并参加部分访谈。他说,全部访谈记录中,对被访者是称“同志”还是称“先生”,可是有严格界限的,前者都是对当时党在音乐界的负责干部革命音乐家的称呼,后者所称则都属“党外人士”;虽然“循名责实”是古训,在当实际生活中是“同志”还是“先生”,我们就照实这样称呼,但这也正好证明了在当时乃至今天,包括音乐界在内,“同志”还是“先生”的界限还是泾渭分明的,而且这该是从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上自有“左翼音乐阵线”以来,“同志”还是“先生”的界限,就开始壁垒分明起来了,我们的资料辑集中将访谈对象分为“同志”与“先生”,我看其源正出于此。
那时的陈聆群还只是一位25岁的青年,也刚刚踏入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研究和教学领域。他参加了《中国现代音乐史》的编写组工作。1959年4月11日,他和编写组另外一些同志拜访了中国现代音乐史一位极富争议的“先生”黎锦晖。
他写道:我们到黎锦晖先生家里登门拜访——这次访谈在第二辑中留下近4页记录,加上黎先生于之前2月12日提供给我他亲笔拟就的《黎锦晖的生平、创作年表及其他》近9页自述资料,应该说先生对于我们的访谈是非常欢迎和积极主动地给予配合的。
这次我也参加了的访谈,却没有记下我们一登黎先生家门,他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感谢我们“能来看望这个应该被历史抛弃的人”,然后就说:人是要盖棺论定的,而我是“棺未盖论已定”,我是“中国黄色音乐的鼻祖”。这是用无可奈何地承认从左翼到当时给他定下的“罪名”,来表示对我们访谈的感激哪!我看当时被我们称之为“先生”的被访者,似乎都有那么一种与我们之间有着无形界限的感觉,好像我们找到这些“先生”,就是为了要在史稿中“批判”他们;而在实际上也确实如此,后来我们写的史稿,“批判”的矛头正是对着这些“先生”的。由此可见,带着“同志”与“先生”之分来进行访谈,既有碍于真正客观深入地设问和记录被访口述,也给被访者会形成影响其真正实事求是地口述的某种“压力”的。
这样说,当然不是以为今天还可以看到的当年对“先生们”的访谈记录,都是无可凭信,毫无历史见证作用的?!不是的!
就拿上举黎锦啸晖先生当年提供的自述与访谈意见来说,今天重读,我才发现先生对于他是怎样一步步走上创造中国新的儿童歌舞音乐之路的,提供了多么丰富晰的历史脉络资料啊!比如:先生说到他的12部儿童歌舞剧,包括用白居易的诗谱曲,以“歌者清唱,舞者默舞”的方式演出的《长恨歌》在内,都发表在由他主编的《小朋友》周刊上,而《长恨歌》是他看到了日本宝冢歌舞团的演出,得到了启发创作排演的;提示得这样清楚,我却是直到近年要我指导以黎锦晖先生儿童音乐创作为题的硕士论文写作,才从再读上举资料中看清楚了,并且按先生的提示,由学生果然从《小朋友》周刊上找到找齐了包括《长恨歌》在内的全部资料。那么,当年为什么会“听而未闻”、“视而未见”呢?回想起来,除了时间仓促未及细听追问、细读追索,主要还是对“先生”所言不那么在意和重视,而且因为对涉及的史事无知,才造成不可原谅的疏失——原记录把先生说的日本宝冢歌舞团的“宝冢”记成“播种”?!可见当时根本没有听懂,也未能追问明白。
摘自《八十回望》(陈聆群著,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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