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高考国防生招生政策解读
2011年国防生招生政策是什么,考生如何填报国防生志愿呢?笔者日前就人们普遍关心的几个问题采访了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部门负责人。
问:国防生报考对象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①符合公民应征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思想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军队分配。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被录取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或保送生。③参加高考时的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少数民族考生年龄可放宽1岁。④身体心理健康,未婚,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志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特长生,以及少数民族学生,优先招收。
问:报考国防生如何填报志愿?
答:国防生招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考生要在学校组织填报高考志愿时,对照当年的国防生招生计划,填报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及相关专业。具体报名时间、方法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确定。填报国防生志愿后,如不具备国防生录取条件或因计划限制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
问: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如何组织?
答:国防生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由所在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组织,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同步进行。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政治考核和面试均合格者,参加体检。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的有关情况录入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审核录取的主要依据。
问:国防生毕业时如何分配?
答:国防生毕业时经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分配到军队工作。分配岗位和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在满足军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本人意愿。国防生毕业后,主要补充到部队专业技术岗位,部分适合担任指挥干部的,可补充到指挥岗位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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