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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政策确定

(2008-12-15 08:10:11)
标签:

教育

2009年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政策确定

 

    本报讯  2009年我省普通高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招生政策日前确定,专业测试工作将由全省统一组织,在4月份进行。
    按照规定,凡是户籍在我省,高中毕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符合省教育厅规定的会考成绩要求)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人均可报考。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男生身高要在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任何一眼裸视不低于4.70。专业测试内容包括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每项100分,满分400分。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录取时,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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