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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女子”问题补充

(2007-11-20 09: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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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历史

分类: 《隐藏的论语》(已出版)
【转】“女子”问题补充 
 
本文转自:沈善增博客(http://blog.voc.com.cn/sp1/shenshanzeng/
 
最近在《礼记》中读到孔子力倡“敬妻”“敬子”的论述,可见孔子绝无轻视妇女的意识,也可知汉儒倡导的三纲,非孔子本意。
在《礼记·哀公问》篇中,孔子说到:“古之为政,爱人为大;所以治爱人,礼为大;所以治礼,敬为大;敬之至矣,大昏为大。大昏至矣!大昏既至,冕而亲迎,亲之也。亲之也者,亲之也。”古代的君主实施正确的政策,以爱人民为首要目标;以爱人民为首要目标的政策,以礼教为首要措施;实行礼教,以君主执行礼仪的恭敬态度最为重要。恭敬态度表现的极致,就是君主的大婚礼仪。大婚礼仪是恭敬的极致啊!大婚礼既然是表示恭敬的极致,所以,君主要头戴冠冕,身穿冕服,亲自去迎娶,这是表示亲近她。亲近她,就是表示对她的亲爱之心。
听了孔子这段话,鲁哀公说:“寡人想插问一句,国君穿戴冕服亲自去迎娶,是不是过于隆重了?”孔子听了这话,“(qiǎo)然作色”,一下子神情变得很严肃、庄重,说了下面一番话:
“合二姓之好,以继先圣之后,以为天地宗庙社稷之主,君何谓已重乎?”公曰:“寡人固!不固,焉得闻此言也。寡人欲问,不得其辞,请少进!”孔子曰:“天地不合,万物不生。大昏,万世之嗣也,君何谓已重焉!”孔子遂言曰:“内以治宗庙之礼,足以配天地之神明;出以治直言之礼,足以立上下之敬。物耻足以振之,国耻足以兴之。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与!”孔子遂言曰:“昔三代明王之政,必敬其妻、子也有道。妻也者,亲之主也,敢不敬与?子也者,亲之后也,敢不敬与?君子无不敬也,敬身为大。身也者,亲之枝也,敢不敬与?不能敬其身,是伤其亲;伤其亲,是伤其本;伤其本,枝从而亡。三者,百姓之象也。身以及身,子以及子,妃以及妃,君行此三者,则忾乎天下矣,大王之道也。如此,国家顺矣。”
按照周礼,同姓百世不通婚,所以,结婚是“合二姓之好”,孔子认为,国君和夫人,夫妻组成家庭,同为“天地宗庙社稷之主”,是平等的,所以,敬重妻子,怎么也不过分。孔子还说到,以往夏、商、周三代英明的君王,除了“敬妻”,还“敬子”、“敬身”。这是因为妻是“亲之主”,子是“亲之后”,身(自己的生命)是“亲之枝”,“亲”是指是家族、血亲。孔子这样来论证为什么要“敬妻”、“敬子”、“敬身”,正表现了中华民族在农耕文化基础上形成的重传统、以历史代宗教的思维方式。但不管孔子以什么理念为依据,都可以看到他绝无轻视妇女的意识,相反,他是提倡敬重妇女。在听到说对妇女(妻子)不够敬重的话,“愀然作色”。而如果没有孔子在结婚礼仪上的“复礼”,恐怕一直流传至今的迎亲风俗,早就在二千五百年前就被废止了。这样的孔子,是轻视妇女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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