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化】城市的“语言景观”
城市的“语言景观”
作者:仓卒
来源:《咬文嚼字》2017年合订本
一个城市有一个城市的风貌。构成这个风貌的,除了湖光山色、高楼大厦、车水马龙,还有语言。街头的店招、商标、广告、标识……,是一个城市独特的语言景观。它能体现一个城市的文化品格,甚至能营造丹纳所说的“精神气候”。
60多年前,我从苏北到上海,住在苏州河的北岸。“浜北”和“浜南”,虽只一河之隔,但风光景物颇多野趣。我依稀记得的语言景观,一个是在电线杆上或小便池边,不时会贴出一张红纸,上面写着“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个夜啼郎,过路君子念一遍,一觉睡到大天亮”。同学劝我别念,我却每次都会驻足,都会默念,而且不止念一遍,简直有一种读唐诗的快感。
另一个是在弄堂深处,总有人用毛笔歪歪斜斜地写上一行大字:“在此小便是乌龟!”几乎每条弄堂都有。后来读鲁迅杂文,才知道原来它是一道传统的语言景观。
1970年代,正是“十年革命”的疯狂时期,我在某市级机关工作。每逢“五一”“十一”两个重大节日,都要奉命草拟标语,报送市里头头批准后,便下发到各区制作。上海各大“制高点”,第一百货商店、国际饭店、市工人文化宫、大光明电影院,都是悬挂标语的绝佳位置。每次悬挂停当后,我都要“巡视”一番,只见一条条标语如红色瀑布一般,飞流直下,气势如虹,惊心动魄。殊不知正是这些标语形成的语言景观,让我们这座城市显得喧嚣、浮躁和失态。
俱往矣!社会在发展,城市在变化。如果说当年还没有自觉的语言景观意识的话,那么今天人们已高度重视环保。不但重视自然景观,而且重视人文景观;不但追求商业效果,而且追求文化涵养。营造健康的语言环境,已经成为城市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城市的语言景观,第一要体现学养。街头的文字布置,要让人看到这座城市的文化底蕴。无论是挥毫泼墨,还是遣词造句,不出错是底线。如果乘车时进的是“侯车亭”,休假时住的是“渡假村”,广场上竖立的是“严谨扒窃”的宣传牌,餐馆里推出的是“大陷馄饨”的广告语,那恐怕是很难让人对这座城市在文化上高看一眼的。
作家龙应台曾说过,看一个城市是不是现代的,下一场暴雨就够了。如果雨后交通不受影响,生活依然有序,这个城市就是现代的。仿照她的说法,也可以说,看一个城市是不是有文化,瞄几块广告牌就够了。如果广告牌上用字正确,书写规范,措辞得体,这个城市就是有文化的。
城市的语言景观,第二要讲究气质,要从文字上反映这座城市的顾盼自如,泱泱大度,志存高远。商业宣传中谐音修辞曾十分流行,其中不乏语言智慧,但稍有不慎便会显出小家子气。修指甲的取名“甲舞风云”,做头发的自称“最高发院”,自以为聪明过人,却有一种搔首弄姿的轻浮相。旧时的里弄,常常取名“集贤里”“嘉德坊”之类,于不露声色中自有一股书卷气;如今新建的大楼,不少以洋名炫人,说穿了不过是攀龙附凤的心态作怪。难怪一位住在“罗马花苑”的文化名人,别人问她住在哪里,她觉得难以启齿。
城市的语言景观,第三要重视格调。要有基本的是非观,不能自轻自贱,以老莱子娱亲的方式逗人一笑;更不能把流氓腔、无赖腔、痞子气视为个性。某城市曾有一座塔玛地大楼,如果这个名称仍然保留的话,无疑是城市的耻辱。本人曾见到一家卖狗熊玩具的小店,竟取名“奶奶的熊”,店家以为是在展示幽默,说得不客气点,无异是在和道德开玩笑。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叫了个鸡”炸鸡店,不管怎么辩解,这个居心叵测的店名,都是对民族的文化传统,对社会的公序良俗的公开叫板。
城市的语言景观,还要突出一个“美”字,要让人觉得赏心悦目,要体现城市的审美追求。记得曾和费锦昌先生议论过这个问题,当时我们正走在一条街上,两边商店鳞次栉比,生意一片红火。这些商店的招牌,清一色是用有机玻璃制作的,粗壮的字体配以耀眼的灯带,白天银光闪烁,夜晚霓虹璀璨。在貌似繁华之中,透出一个“俗”字。过去的商店招牌,可不是这种作派,哪怕是路边小店,招牌上的字也是值得玩味的。更不用说齐白石题写的“烤肉宛”,启功题写的“同仁堂”,那已经进入了艺术的境界。
总之,城市的语言景观,是和城市的文化眼光联系在一起的。记得梁从诫先生写过一篇回忆文章,说自己的父亲母亲、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林徽因曾为北京王府井人立地毯分公司门市部设计过门面,后来却被某时装公司拆除了。梁从诫先生愤慨地说:“名家手笔还不如廉价的铝合金装饰板,这就是时下经理们的审美标准和文化追求。”在讨论城市的语言景观时,这句话是值得深思的。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