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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英特尔公司的创业历程,是最牛“三人团”创业的楷模。
对美国人来说,1968年是灾难性一年。4月4日,马丁·路德·金在孟菲斯被暗杀,6月5日罗伯特·F.肯尼迪被枪击,它也是越南战争的转折年份。一则不起眼的商业新闻是:1968年7月16日,英特尔公司成立。在1/4世纪之后,知名商业杂志《福布斯》的一位专栏作家却把这则不起眼的商业新闻拔高到与前三者同样重要的位置,甚至认为它更为重要,这位专栏作家认为那一年只发生了两件大事,英特尔创立就是其中之一。
英特尔(intel)是“集成电子”(integrated
英特尔的创业故事,简单概括就是诺伊斯、摩尔、格鲁夫你方唱罢我登场的三人团创富故事,而又属格鲁夫在场时间最长,从创业之初到2005年辞去董事长一职,历时47年。
英特尔的辉煌创业史中,诺伊斯、摩尔和格鲁夫三人团精城合作的故事最为人传颂,三者各有千秋,都名留青史。担任管理角色之后的安迪·格鲁夫尤其喜欢德鲁克的书,他认为《管理的实践》是德鲁克“最好的书,我最喜欢的书,”因为书中描述了一位“理想的董事长”,这个人实际上三人合一:一个善于对外交往的人,一个善于思考的人,一个善于行动的人。他把书的这一章复印了两份,一份给摩尔,一份给诺伊斯,因为他觉得这是对他们三人组合十分贴切的描述。诺伊斯是善于对外交往的人,摩尔是善于思考的人,格鲁夫则是善于行动的人。不过,当诺伊斯和摩尔渐渐淡出公司时,格鲁夫又不得不把三者角色综合为一体。
英特尔第一任董事长、为英特尔的成立提供种子基金的亚瑟·洛克在2001年1月时曾评论说:“要想获得成功,英特尔不仅需要诺伊斯、摩尔和格鲁夫,而且需要他们那样的排列组合。”诺伊斯启动了英特尔,由于有之前肖克利公司、仙童半导体公司所取得的成绩,他是银行家们信赖的人。摩尔是技术大师,格鲁夫则将技术与管理才能完美结合,成了一个高科技公司的管理专才。
三人团的模式,一个定格公司文化,一个引领技术,一个负责执行。一家高科技企业成长壮大,最后成为巨人企业,人们总是强调技术和战略,其实第三人的力量不容忽视。精神领袖是必须的,技术领袖也需要,执行方面的管理专长,也必须要有一等一的高手。后面章节中我们会看到谷歌两小子联合施密特壮大谷歌,苹果公司技第三人斯卡利,雅虎第三人库克,微软第三人鲍尔默等案例,都是三人团的有效运用模式。
技术领袖、精神领袖,再加管理专才这样的组织架构,在硅谷公司中并不少见,但商业本就瞬息万变,没有哪种模式能一劳永逸,成功案例并不多,英特尔是几近最完美的案例。当然,英特尔模式还有所不同,第三人是内生性的,在公司发展中管理技能越加成熟,而不是从“旧世界”聘请管理权威。微软的鲍尔默的角色也雷同,他们的管理才能与企业共生长。
先来看三人团的带头人诺伊斯的故事。
诺伊斯1927年12月12日出生,比摩尔大两岁,比格鲁夫长9岁。像摩尔一样,到快高中毕业的时候,诺伊斯才“觉得也许我有一点非凡的能力”。诺伊斯以优等生成绩从格林维尔大学毕业,取得数学和物理学双学位,后考取了麻省理工学院,专攻固态物理学。1954年博士毕业后,贝尔实验室、IBM研究室都给诺伊斯提供了职位,但他谢绝了。诺伊斯选择了相对不那么知名且薪水更低的飞歌公司(Philco)。飞歌公司以生产收音机和电视机闻名,半导体研发团队仅为30人,诺伊斯更喜欢做小池塘里的大鱼,他认为飞歌公司缺乏顶尖的研发团队意味着更好的机会,这明显优于IBM或者贝尔实验室。
与1954年肖克利离开贝尔实验室差不多同一时间,诺伊斯开始了他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一次行业协会的会议上,诺伊斯所做的报告给肖克利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1955年底,肖克利在全美寻找自己需要的顶级年轻专家的时候,他在自己的本子上写道:“诺伊斯——飞歌公司,对于面接触晶体管有一定的认识。”肖克利认为诺伊斯是飞歌公司唯一一个值得搜罗的科学家。
诺伊斯在投靠肖克利的数周内,就开始领导一个由六名资深科研人员组成的团队,他们全部拥有博士学位。后来,肖克利要求公司按照技术职务排名所有的高级员工时,诺伊斯成排在最前面。
被不断打击、羞辱,已忍无可忍之后,朱利斯·布兰克、维克·格林尼许、吉恩·霍尼、尤金·克雷纳、杰伊·拉斯特、戈登·摩尔和谢尔登·罗伯茨七人小组决定从肖克利半导体公司集体辞职共同创业。在选定投资人时,专家给这七人的建议是:他们中间没有领导者,应该再找个领头人,于是七人想到了诺伊斯,鼓动诺伊斯辞职,“八叛将”正式成立。
七人小组里在先前公司的组织架构中,只有两人不属于诺伊斯管理,诺伊斯是当然的领导人选,集体创业的融资顺畅了不少。1957年9月,仙童半导体公司成立,诺伊斯担任总裁,1年多后,诺伊斯发明了举世瞩目的集成电路。1968年7月,英特尔公司成立,诺伊斯担任首席执行官。随着英特尔不断发展壮大,最终统领全球半导体业,有人把诺伊斯称为“硅谷之父”。1990年,英特尔决定把设在圣克拉拉的公司总部大楼命名为罗伯特·诺伊斯大厦,也就是知名的RNB。
摩尔和格鲁夫并没有因为诺伊斯耀眼的光环而失光失色。
戈登·摩尔1929年1月出生在美国加州的旧金山,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获得化学学士学位,后在加州理工大学获得物理和化学两个博士学位。20世纪50年代中期,摩尔也是被肖克利选择的青年才俊,他毫无犹豫地加入了肖克利半导体公司。
仙童半导体公司共同创始人、作为“八叛将”之一的摩尔起初是技术部经理,后执掌研发部。摩尔的性情沉着、平静。在科研工作上,摩尔各方面都同诺伊斯一样,是个了不起的工程师。后来摩尔与诺伊斯搭档,共同成立了英特尔公司。
英特尔1968年成立,从诺伊斯进入公司起,他的头衔是总裁和财务总监,而摩尔是副总裁。从头衔和雇员顺序来看,诺伊斯排第一,摩尔排第二,意味着摩尔向诺伊斯负责。事实上,按他们的股份所有权和在公司的领导作用来说他们是平等的。英特尔于1971年上市时,诺伊斯和摩尔是公司最大的个人股东,他们两人加起来拥有超过1/3的股份,他们因此也迈入了亿万富翁行列。1974年在诺伊斯卸任,摩尔接过了英特尔CEO职位,在摩尔主导英特尔十几年的时间里,以PC为代表的个人计算机工业萌芽并获得了飞速的发展。
格鲁夫其实对诺伊斯并不怎么感冒,认为他的管理手法太粗糙,但对摩尔却钦慕有加。格鲁夫是倾倒于摩尔的人格魅力,最终决定加入仙童半导体公司,从而有机会成为新创英特尔公司三驾马车中的最后一员。
格鲁夫把摩尔描述为“一个没有架子的聪明的家伙”,很少有人会不赞同这样的描述。摩尔是大家所熟知的“人见人爱”式的人物。假如你向他咨询一个问题,他会毫不保留地说出自己的想法。他的答案干净利落,一语中的。尽管摩尔有很多可以夸耀的成就,但他从不吹嘘。也就是说,他看上去是一个很可靠的人。尽管有技术上、管理上的才能,不过,摩尔最为人知的还是他提出的“摩尔定律”。
1965年的一天,摩尔离开硅晶体车间坐下来,拿了一把尺子和一张纸,画了个草图。纵轴代表不断发展的芯片,横轴为时间,结果是很有规律的几何增长。这一发现发表在当年第35期《电子》杂志上,这也是摩尔一生中最为重要的文章。后来被定义为摩尔定律可简单描述为:微处理器芯片的电路密度,以及它潜在的计算能力,每隔一年翻番。1975年,摩尔做了一些修正,将翻番的时间从一年调整为两年。实际上,后来更准确的时间是两者的平均:18个月。
摩尔与格鲁夫搭班子共同管理英特尔公司时,发生了商业史上的一次著名对话,这也是英特尔何以成就伟大的原点。那是1985年的一天,49岁的英特尔总裁格鲁夫在办公室里与董事长兼CEO戈登·摩尔谈论公司的困境,那时英特尔只是一个年销售额为16亿美元的半导体存储器公司,在廉价的日本存储器产品攻城略地的大趋势下摇摇欲坠。
摩尔问:“如果我们下了台,另选一名新总裁,你认为他会采取什么行动?”格鲁夫犹豫了一下答道:“放弃存储器的生意。”
摩尔目不转睛地望着格鲁夫说:“那为何不走出这扇门,然后我们自己动手?”
其后,格鲁夫开始了那个著名的“偏执”战略:砍掉存储器生产,将微处理器确立为新的战略重点。这个“偏执”的举动最终使标有“英特尔”字样的微处理器被装进了世界80%以上的PC机。“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这一术语也因格鲁夫在专著中对这次战略实施的精要概括享誉管理界。
正是格鲁夫付出的努力推动了英特尔理所当然地跻身于优秀管理企业之列。硅谷最知名的风险投资家约翰·多尔曾说,格鲁夫使英特尔成为世界上管理最优秀的技术公司。此前,半导体行业一直饱尝管理不善之苦。
格鲁夫27岁时加入仙童半导体的研发部,并且在那里获得了日后伴随他35年的各种评语:积极进取、自律性强、不圆滑、不让步、火爆脾气,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如果说诺伊斯是英特尔的灵魂,摩尔是心脏的话,那格鲁夫就是公司的拳头了。“他连自己的母亲都敢解雇”,这是一句格鲁夫的诋毁者和崇拜者都很喜欢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