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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抗议,网瘾列入精神病!!!

(2008-11-23 09:25:36)
标签:

精神病

杂谈

紧急抗议

 

“老公,我们结婚这些年,能相亲相爱走到今天,也算不容易,但是,这种事情既然发生了,我们不能不面对现实,你很符合国家最新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的其中一项,即:每天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而且,这种症状超过3个月。你已经有精神病了,我不能把我的后半生,交给一个有精神病的人,呜~~~~因此,呜~~~~我不得不和你说一声,拜拜了,拜拜了,呜~~~~天呀~~~这日子咋过呀,呜~~~~~~~”

“我强烈抗议!!!~~~~”

“.……”

(注:几句话小说系列三百九十二)

紧急抗议,网瘾列入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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