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腐败已成为家常便饭 需防范于未然
(2014-12-16 10: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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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
当腐败已成为家常便饭
中岛
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所说的“系统性、塌方式严重腐败问题”,我想这种现象不单在山西,全国各地都有存在,特别是在招投标领域,认为是腐败的重灾区。就拿北京一家公司与四川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招投标事件看,是否存在利益寻租问题?我看就很难说。首先我觉得表现在这个合同上的种种曲折就有非常清楚的问题。几家公司都是以合法的身份和合理的价格参与招标,最后选出最低的价格中标,但是我不知道最低的价格和工程中的价格是成正比的,70万没有中标,288万却中标了,而当初这家中标288万的公司的报价却是880万,这是一组变化中值得回味的数字。在对这个事件的观察中,我发现里面有几块问题:第一个就是说北京中标了,但是中标是拖了55天才给了当事方,那么这本身就是违规的;另外一个就是中标后在时间上有一个大空档,这个空档里,他们招标方发标方的人在做什么?第一时间应该把中标通知书给中标公司啊,他们却拖着不送达,这能不会产生问题吗?为什么会是这样?然后在经过一系列的纠缠后,又开始了第二次发标投标了。第二次投标的问题是:第一次中标方的报价是70万,第二次中标者竟是280万,那么这个差距,为什么会出现?为什么选择高的而不选择低的,这个没有完全说清楚。不管交易平台出现什么情况,不管你是政府、企业或是其他单位,都不会把210万看成是个小数字吧?白搭进去这么一笔钱,一声不响地就了事了?不选择70万的而选择280万的,这中间难免不会存在问题,需要好好地说清楚。另外一点就是,从整体看这个招标和签约过程,是否做过手脚?我比较地赞同刘仰和一清对招标问题上的看法,从我这两天看的有关资料上分析,无论北京方是什么目的想把这个拿下来,无论他是战略合作也好还是长远利益谋划也好,就想拿下这个项目,那么按国家法律来讲是不是可行?如果可行的话,北京方面就不存在什么恶性竞争的问题,毕竟建设好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第一位的,这是北京公司的出发点,这当然也不排除他们所要追求的商业利益。正如司马平邦所言,“网络技术可高可低,70万甚至更低做下来完全有可能。另外,从有关资料中了解,招标方在6个月前就开始用288万招标企业的软件,从这一点看,他们是否这次招标前就已经定下来了与那家公司的合作,而这个招标只不过是一个走走形式的事?接下来这种“走形式”之后没有达成共识,招标方就单方面地取消对北京公司的合同及其承诺,出现违约情况。我认为,这个事情就不仅仅只是从法律角度去看了,那就应该从腐败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因为这么多年来,中国在招标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是非常严重的,特别是一些地方,招标的价格是有人控操的,有一部分的钱因此就流入到了个人的手中。比方说,招标的路段实际就是100万,但是最后完成招标时的是500万,那另外的400万去哪了呢?我觉得这些问题不能不跟腐败联系在一起。所以在这种状况下,我认为不能简简单单从商业问题谈这个话题,我们应该从防范的角度来梳理这个问题。透过今天四川省公共资源平台建设的这个话题,我觉得重视当下的一些“腐败新情况”,很有必要,全国各地这种情况太多了,所以我建议尽早通过招投标法来解决这些问题,避免潜在的腐败行为过度的发生。也希望四川省公共资源平台建设和监管的有关部门和同志们,能关注到我们所谈论着的这个话题,清者自清,没有问题当然是最好的。如果不“清”,也希望你们能够讲清,或者四川省的有关部门帮助着一起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