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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汉字写法的调整等的看法

(2009-08-19 23:46:24)
标签:

汉字

汉字调整

教育部

杂谈

分类: 杂谈

今天得知消息,教育部拟对44个汉字的写法进行调整,同时将51个异体字收入新研制的字表中,将6个繁体字纳入汉字表,并在网上征求意见。

绝大多数网友是完全不支持,我是不完全支持。

“琴”“瑟”等字的第一个“王”的最后一笔,拟由“横”改为“提”,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因为我平时就习惯写为“提”,这样的调整,倒是利于我把字写正确。刚刚一位朋友说他也习惯像我这样写,但我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习惯像我们这样写,因此暂时不便讨论这几个字。

 “杀”字,教育部拟将下面部分调整为“木”,不知是不是因为“杀”上面的“叉”代表的意思是“砍、伐”,结合调整后的下面的“木”,“杀”就是“伐木”的意思,而这就是“杀”的本意,调整后更符合汉字的特点。

不管怎样,我想,教育部拟调整“杀”字,一定是有理由的,但我反对这种调整。我也有反对的理由。

“杀”字,拥有超高的使用频率,现在的写法大家早就习惯并且喜欢了,突然间换成另一种写法,多么不适应,需要多久的时间才能改过来?真要调整,我认为,不如将调整后的“杀”字和现在使用的“杀”字都放入汉字表中,然后将现在使用的“杀”字解释为跟调整后的“杀”字一样意思即可。然后提倡使用调整后的“杀”字,让人们慢慢适应这种调整,这样既不打乱现在的书写习惯,又保留了汉字的特点,岂不两全其美?其他的教育部认为应该调整的汉字,同样用这种方法处理。

至于将“喆”“淼”等异体字收入新研制的字表中,并在使用上作出明确要求而不是将这些字淘汰、废除,我赞同。像“喆”“淼”等字,在姓名中使用的频率比较高,在字典中却往往查不出,就影响了大家对这些字的认识,在某些场合甚至会影响人际关系等。现在,将它们作为姓名的专用字列在简体字中,就方便了大家对它们的查阅、认识、使用。

而将“硃砂”的“硃”等繁体字纳入通用规范汉字表,我也赞同。比如这个“硃”字,是一个科技用字,却又是一个繁体字,为了满足科技这个第一生产力的需要,就应该将它纳入通用汉字表。至于其他的五个“化繁为简”的字,我还不知道是哪些,但我想既然是教育部认为应该调整的,那一定同样具有调整的理由吧,就暂不讨论了。

以上是我的观点,也许和你的截然相反。不要紧,只要有足够的理由,就大声地把你自己的观点吼出来吧!

最后说件趣事。

看过一个故事,说是有人认为,“射”字和“短”字的意思被弄反了。“射”字“身长一寸”,岂不就是“短”?“短”字“以豆为矢”,岂不就是“射”?不知是否真的这样,但这样的问题,让人觉得非常有趣。不知道你发现汉字中还有哪些值得分享的有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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