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界改革为何落后于网络》
(2008-08-04 01:34:28)分类: 天下图文 |
文/ 电视节目策划人薛宝海
从四川地震的报道开始,内地传媒界的“改革开放”步伐明显加快了,管理部门更加开明,而且更懂得“因势利导”,媒体的自由报道空间也更大,尤其是在网络上,这股清新空气的最高潮就是胡锦涛总书记到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交流。而最直接的“收获”就是贵州瓮安事件的顺利解决。而奥运临近,一些台湾的网站在大陆可以直接上了,比如“联合新闻网”、“中时电子报”、“壹苹果网络”等等,而就在刚才,我居然发现“BBC中文”也能在网上打开了,这些举措自然令人交手称赞,然而网络的更加开放却不等于所有媒体的进步,与网络相比,电视界的改革开放步伐明显落后了许多!
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明明电视界的报道力度与采访能量远远大于网络,可为何一个很简单的周老虎事件,网络用一年的穷追猛打最后揭穿了真相,立了头功,而国内电视界却在这一年里几乎没起到多少关键作用?
十七大之后,“解放思想”再一次成为了“流行词汇”,《南方周末》有文章说“这一次解放思想该解放啥”,还有篇文章《失实报道也要有“呼吸的空间”》,不过令我郁闷的是,跟《南方周末》的这种意气风发比起来,国内电视界似乎沉闷了许多。前一段我跟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李幸教授交流时,他告诉我:“目前广州的《南方周末》跟“南都系列”,就像1993年央视的新闻评论部”。
国内的电视界,何时也能再次“意气风发”呢?前一段《新闻联播》开始配发短评,这就是“解放思想”的表现么?我觉得这不过是一个节目形态上的小改革而已,没有多大实际意义,离目标还远着呢!
1993年央视的新闻评论部,是作为一块试验田而出现的,首先从管理体制改革开始,确立了“制片人中心制”,人员聘任、报酬由制片人定,然后有了里程碑式的《东方时空》。可惜15年过去了,承袭那种管理体制的电视台并不多,国内大多数电视台至今还未推广这种“试验田”!
前一段魏纪中做客凤凰卫视的《携手2008》时就说,好的政策应该把它“制度化”,否则就会像搞运动那样,过一段时间还得重新开始。
当大家抱怨央视垄断电视资源时,是否想过如果央视没有这种“制片人中心制”,又怎么会“垄断”众多的电视人才资源?没有体制开放的灵活入口,人才哪能进入呢?
因此,近10年来,央视与大部分地方卫视的竞争力差距拉大,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才体制开放,导致全国优秀的电视人才都往央视挤。顺便说一下,凤凰卫视更是这个原因造成的,说到底,凤凰卫视不过就是中国电视界的“海外兵团”,你内地的体制无法消化这么多优秀人才,人家自然就另攀高枝,找到更适合的土壤。
当然,央视的人员聘任机制改革的也不是很彻底。我曾去过一个经济栏目,那里工资最高的就是几位“正式职工”,可这几个人只有一位正常工作,其他人基本不上班,或者工作量很少,原因很简单,能力太差,尤其是主持人,原来有三个人,可没一位合格的,因此只好从台外面请优秀主持人,尽管反映非常好,可就是因为“没有上岗证”,只好解聘,于是栏目又重回原状。
好在编导方面还可以临时聘请,或者部聘,才会有合格编导干活。
关于内地电视界的人才体制障碍,还有个例子很典型:
2007年4月,我以策划人的身份,开始参与河北卫视的大改版,应该说,在2007年,河北卫视是所有卫视频道中改版最成功的,排名前进了10多位,更值得我本人自豪的是,其中口碑、收视率都非常好的日播夜间谈话节目《品味》就是我策划的(名字是我起的,主持人李晓东是我推荐的,栏目框架、风格走向也是我定的)。
然而,“体制障碍问题”随后出现了!
频道改版,不可能每个栏目都成功,那么调整下来的栏目人员怎么办呢?按理说,应该自寻出路,可是河北卫视跟全国绝大多数卫视一样,采编人员基本都是“正式人员”或“正式聘用人员”,也就是说,节目虽然停了,可台里还要发工资,还要安排他们工作,因此前一段有位河北卫视领导跟我说:“薛老师,您别心疼啊,没准就得砍掉您策划的《品味》的一些播出时段,让位给那些调整人员重新作的节目,毕竟得给人家工作啊。”
看,如果一个电视台的领导在改革栏目之前,首先要考虑不能砸员工的饭碗,他累不累?这样的改革能有多大成效?
2007年底,河北卫视改版总结会上,清华大学的尹鸿教授明确指出:“各家卫视都在积极推进,力争上游,然而,最终决定成败的,还是看谁先改变体制,改变了体制,人才、资金很快就会到位!湖南卫视能率先突围,首先就是体制改变!”
我的理解,改变体制,还不单纯是指“用人机制改革与报酬机制改革”,还应包括更重要的“制播分离”改革!
六七年前,2002年左右,我还在大连台时,一些媒体文章热议“制播分离”,看得我热血沸腾,记得当初的主要观点就是“新闻节目本台自制,娱乐节目外面公司制作”,然而很快再没有人讨论了,似乎这件事儿从没有发生过,当然,制播分离也“搁浅”了。我隐约觉得改革又遇到了阻力。
当时让我想不明白的是,“制播分离”这么好的改革方向,谁在阻拦呢?
前一段,台湾著名电视制作人王伟忠做客新浪网时,也谈到了“台湾的制播分离”,他说:“1979年,是台湾电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年。这一年,台湾电视开始“制播分离”,就是由制作公司制作电视节目,卖给电视台播出”。他也随着“制播分离”成为第一批制作公司的员工。回顾职业生涯,王伟忠说:“制播分离后,台湾的综艺节目如雨后春笋般起来了,风起云涌,从80年代开始,综艺节目就开始多样化了,台湾电视开始飞速发展。”
毋庸置疑,大陆的综艺节目总体质量远远落后于我国台湾,尤其是娱乐主持人的能力,看看这份名单:胡瓜,吴宗宪,康康,小S,蔡康永,陶晶莹、曹启泰……
为什么台湾“盛产”优秀的综艺节目主持人?不过就是竞争体制导致的结果罢了,而这个体制的前提就是“制播分离”。
来看看制播分离的历史:
制播分离最早起源于英国,原意是指电视播出机构将部分节目委托给独立制片人或独立制片公司来制作。1982年,随着英国第四频道的出现,委托制片制度开始建立。电视公司使用独立节目制作公司制作的节目可以降低成本,并能增加节目的多样性。1986年,匹考克调查委员会就英国广播公司的财政问题提出了报告,在报告中建议英国广播公司和独立电视委员会增加使用委托独立制片人制作的节目。 1990年广播法要求所有第三频道、第四频道、第五频道的持照人,每年使用委托独立制片人的节目数量不少于播出总量的25%。1996年广播法还就数字地面电视播出做出规定,使用委托制作的数字节目不得少于数字播出总量的10%。通过委托制作部分节目,电视台在众多节目公司的节目中比较容易得到价格相对便宜且质量较好的节目。买方市场的出现也使电视台在短期内受益。从长远看,众多的节目公司经过优胜劣汰的市场过程,涌现出一批较著名的节目公司,成为资金雄厚、技术强劲的企业实体,这对英国广播电视的发展会产生良好的影响。
而美国的节目体制与英国有些不同。它的娱乐性节目基本上是通过买卖进行的商业市场行为。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美国的电视台并没有实行完全的制播分离。例如,人们所熟知的四大台,即ABC、CBC、NBC、FOX,它们的新闻节目都是通过自制来完成的,而且即便是娱乐性的节目运作,也需经过严格的节目审查。在提供娱乐节目的众多公司中,比较著名的有维阿柯姆、时代华纳、迪士尼、新闻集团、发现频道等。
因此,制播分离是指国家电视播出机构在保证掌握宣传权的前提下,将部分非新闻节目的生产制作交由电视制作机构制作的管理体制。
前一期的《中国广播影视》杂志采访了几位民营电视公司的老总,发现这几家曾风光一时的民营电视公司都不同程度的出现了经营问题。比如,欢乐传媒居然不再生产节目了,退出了节目制作领域,派格太和更是转型成了“电影投资商”,最意味深长的是,退出与转型的原因就是因为目前的电影制作比电视节目制作领域要“开放得多、公平得多”,尽管风险很大,但这种风险是值得的,总比制作电视节目强,因为那完全是看电视台的领导脸色,并且政策总变,风险更大。
没有政策保障的民营电视制作公司,怎么跟垄断播出平台的国家电视台竞争?
至于光线传媒,虽然总体上还不错,还在坚守节目制作,但前几年的《娱乐现场》被挤出北京电视台的惨痛经历,能忘么?
当年被挤走的理由是“同一个频道,不能有两个同类型节目”,跟《娱乐现场》在北京二套并存的另一个娱乐资讯节目是《每日文娱播报》,而这个《每日文娱播报》是北京台自办栏目,养活着很多本台员工,这些编导尤其是主编制片人都跟台里有着很深的关系,那么这还怎么竞争呢?这种“体制”能把电视台办好才怪呢!
光线还有一个“尴尬”经历,是我亲身参与的,也是外界不知晓的。
“红楼选秀”是北京电视台2007年最大的选秀节目,可没有人知道这个大活动最初是希望光线公司来制作的!
那是在2006年11月的一天,我忽然接到一个电话:“宝海么,我是光线的王长田,北京电视台要制作红楼选秀,很可能是我们光线操作,听说你很擅长策划选秀节目……”
我去了大观园,以总策划的身份很快拿出了“红楼选秀”的节目策划案,并通过了北京台编委会的审查。
然而就在我踌躇满志要开展工作的时候,却被通知“红楼选秀”不跟光线合作了,我也尴尬的随光线退出了。
为什么不合作了?真的是光线“要价太高”么(这是当时公开的理由),还是这杯羹一开始就没打算让“外人”分?
从收视率和社会影响来看,“红楼选秀”比预想的要差很多,原因之一在于制作者缺少大型选秀类节目的制作经验。而更重要的原因则在于“台内消化”这种低效率的传统制作模式。
民营电视制作公司的困境就是没有播出平台,全都被国家电视台垄断,深受打压,而电视台又是每种电视节目都生产,那它怎么会愿意“外人”来跟它竞争?说到底,“制播分离”被推延,主要的反对者就是各家电视台,因为这会影响他们的权利和效益,
广电总局和宣传部肯定是希望各家电视台的节目都是高质量的,不低俗的(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很多低俗的电视节目恰恰都是电视台自己生产的,作为民营电视公司绝不敢冒这个险),而且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很好,问题是怎样达到这种结果?目前的体制已经注定是低效的,再不改变,节目只会每况愈下。
对于电视界来说,的确是太保守太封闭了!
对比一下出版界,畅销书的影响是巨大的,利益是惊人的,而在内容方面,也“开放”了很多,比如目前很流行的官场小说,像沈阳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秘书王晓方写的《驻京办主任》、《市长秘书》等,很畅销,平面媒体也采访他(《南方人物周刊》2008年第9期——又是“南都”系列里的!),然而电视媒体却从不涉及,因为实在是太敏感了!
为什么出版界可以涉及,电视新闻界却不能涉足?
如果有禁区,能不能明确告知禁区的边缘在哪里?总让人去猜测,这样累不累?效率低不低?
我刚刚看到这样一则新闻,广州市委宣传部长王晓玲最近表示:文化体制改革是广州文化复兴的希望,广州电视台将实行宣传与经营业务“两分开”和制播分离改革,“要坚决推行下去”。王晓玲直言: “要怪就怪我们这些领导,要怪就怪这个体制机制”。王晓玲说,政府大包大揽,缺乏对文化产品市场属性的考虑,僵化的收入分配机制和人才培养方式,才使得文艺人才的积极性无法调动起来,根本上阻碍了广州文化事业的发展。
按理说看到这样的新闻我应该很兴奋,然而我总记起六、七年前炒热“制播分离”后来又烟消云散那一幕,更何况,凭什么只有广州改革?为什么不能从中央到地方层层推进,从制度上确立,加快步伐?改革为何总是被动进行?为何总要落后于实际?为何明明“试验田”成功了,却不能在全国推广?
老实说,王晓玲部长的讲话有一句是最打动我的,她说了一句大实话,这才是问题的关键!至于是哪句话,相信大家都能找到!
我至今记得几年前在大连电视台新闻中心的编辑室,墙上贴着一句话:宁可平庸,也不添乱。发明这句话的人,是不是觉得更高层的领导也信奉这些格言?这样的“思想”,还是一个“该不该解放”的问题么?我觉得,如果不改变如今的广电体制,这样的“思想”也就会永远存在下去!有这种思想的人也就会一直混下去!
昨天晚上,我跟新华社著名排球记者曲北林在一起,他告诉我:“其实我们国人大都没有真正理解奥运会是什么,它绝不仅仅是一项体育比赛,在西方人眼里,它是人类社会文明的一个结晶,是社会进步的集中体现,因此我们就不理解,为何对奥运会,西方人关心环保,关心政治开明,关心政府是不是扰民,是不是做到了社会公平与正义”。
奥运会是个契机,它让我们中国的很多方面开始跟发达国家接轨,发达国家的传媒管理方面,更强调制度化、法律化,因此,从这个角度看,目前我们的“开明管理”虽然值得称赞,但是接下来要走的路还很漫长,说得不客气些,如果没有法律化,制度化,“开明管理”终究还是一种人治,却不是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