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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8]137号

(2010-02-23 13:06:37)
标签:

土地房产研究

房产

分类: 政经地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

 

20081022

 

为适当减轻个人住房交易的税收负担,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房地产交易环节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三、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本通知自200811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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