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股票彩票猜想 |
[背景原因][匿名] XJM 2006-05-11 16:26:24 照作者的观点,狂炒认沽权证是为贵州茅台股改服务的,那么这是管理层的意图,还是贵州茅台公司在炒作认沽权证?如果是后者,无可非议,若是前者,就会让人不能理解.权怔的热炒,表明大家对当前大盘的担忧,兴许是高档获利的资金在寻风作浪呢?一家之言。
[自由光子回答]上述“一家之言”是发表在本人文章《认沽权证诱惑股民投票的新证据》后面的帖子,本人对此进行反驳,理由如下:
1、国外一般多发认购权证,少发或不发认沽权证;
2、在指数低位,发垃圾一样的认沽权证犹如贩卖假货,即使香港发的认沽权证也是假货;
3、权证的券商创设、实时创设更是无稽之谈;
4、认购权证犹如配股,不是假货;
5、凡是假货都要反对、打击,这可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载明的;
6、不能因为股改的目的,就导致不择手段的发行垃圾认沽权证;
7、交易所不该有这个动机的嫌疑;
8、上市公司、券商也不该有这个企图和行动;
9、难道上市公司进行业绩造假不是为了股票卖个好价钱,融资方便些吗?
10、如果说业绩造假不容许,那么发行垃圾一样的认沽权证也是把风险、垃圾倒向市场、转嫁给模糊的对象——股民,利用这样一个机制进行变相的欺诈、诱骗呢,是不是同样不容许呢;
11、如果可以的话,那我们去市场打着五粮液、茅台的旗号,把勾兑的白酒贴上“五粮液”、“茅台”商标好不好?其实这还是卖酒呢,只是质量差一些而已!那么,干脆用“五粮液”、“茅台”瓶子装水再加点酒精卖,不正好是卖“认沽权证”吗?
12、如果要求大家签定一个风险揭示书(类似合同),就可以发行这种垃圾认沽权证,那么是否在各类商业活动中,也签署一个风险揭示书,就可以贩卖各类假货、假烟、假酒呢?那些在商业活动中,一般都签定了正规合同的商业欺诈、货款欺诈、票据欺诈,可一直是法律禁止的,虽然一时得逞,但一经发现,最终会得到相应的惩罚。
13、在存续期内,如果烟台万华认沽权证行权,则以最近5月10日的4.36元计算,市场上的投资者每份绝对亏损4.36元,因为届时绝对回归于0的价位,上市公司从理性的角度而言,一定想办法将股票价格维持在认沽权证行权的价格之上,致使认沽权证变成废纸。反而,最低价格的招行沽证、万科沽证由于价格低,尽管同样归零,但是每份亏损少。一个形象的比拟,买万华沽证是在20层跳楼,买招行沽证、万科沽证是在5层跳楼,虽然结局都是死,但是有轻重之分、难看与否之分。
14、之所以万华沽证能够炒作上去,是因为设计总盘子超级小,而且其正股价格接近20元,权证的上涨幅度大,便于炒家控制、腾挪,而招行沽证、万科沽证炒作不上去,是因为盘子超级大,甚至有的还有创设,而且每个帐号最多只给买入100万份,这就给坐庄带来了极大难度,这种抑制投机的制度设计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万华沽证的被利用到底是制度设计失误、故意试探炒家的胆量和市场的风险意识、还是给市场带来美丽的泡沫化风景?还有,盘子不小的五粮液沽证竟然也上涨到2.5元左右,难道是为了特意证明白酒品牌的沽证也价值不菲呢?哦,5月10——12日正是另外一家著名品牌白酒公司的股改网络投票、现场投票的时间窗口,该公司送股很少而送了大量沽证,投资者投票时可能不买帐,因此其方案可能不能通过。怪不得,市场真的很识趣,配合也真的十分默契。
[结论]只能说,发行认沽权证其实是很丧失诚信的,而且是很损的招数。虽然没有具体损害对象,但本质上、总体上最终是损害中国股民、中国证券市场,这些垃圾必须由市场参与者买单。
[自由光子回答]上述“一家之言”是发表在本人文章《认沽权证诱惑股民投票的新证据》后面的帖子,本人对此进行反驳,理由如下:
1、国外一般多发认购权证,少发或不发认沽权证;
2、在指数低位,发垃圾一样的认沽权证犹如贩卖假货,即使香港发的认沽权证也是假货;
3、权证的券商创设、实时创设更是无稽之谈;
4、认购权证犹如配股,不是假货;
5、凡是假货都要反对、打击,这可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载明的;
6、不能因为股改的目的,就导致不择手段的发行垃圾认沽权证;
7、交易所不该有这个动机的嫌疑;
8、上市公司、券商也不该有这个企图和行动;
9、难道上市公司进行业绩造假不是为了股票卖个好价钱,融资方便些吗?
10、如果说业绩造假不容许,那么发行垃圾一样的认沽权证也是把风险、垃圾倒向市场、转嫁给模糊的对象——股民,利用这样一个机制进行变相的欺诈、诱骗呢,是不是同样不容许呢;
11、如果可以的话,那我们去市场打着五粮液、茅台的旗号,把勾兑的白酒贴上“五粮液”、“茅台”商标好不好?其实这还是卖酒呢,只是质量差一些而已!那么,干脆用“五粮液”、“茅台”瓶子装水再加点酒精卖,不正好是卖“认沽权证”吗?
12、如果要求大家签定一个风险揭示书(类似合同),就可以发行这种垃圾认沽权证,那么是否在各类商业活动中,也签署一个风险揭示书,就可以贩卖各类假货、假烟、假酒呢?那些在商业活动中,一般都签定了正规合同的商业欺诈、货款欺诈、票据欺诈,可一直是法律禁止的,虽然一时得逞,但一经发现,最终会得到相应的惩罚。
13、在存续期内,如果烟台万华认沽权证行权,则以最近5月10日的4.36元计算,市场上的投资者每份绝对亏损4.36元,因为届时绝对回归于0的价位,上市公司从理性的角度而言,一定想办法将股票价格维持在认沽权证行权的价格之上,致使认沽权证变成废纸。反而,最低价格的招行沽证、万科沽证由于价格低,尽管同样归零,但是每份亏损少。一个形象的比拟,买万华沽证是在20层跳楼,买招行沽证、万科沽证是在5层跳楼,虽然结局都是死,但是有轻重之分、难看与否之分。
14、之所以万华沽证能够炒作上去,是因为设计总盘子超级小,而且其正股价格接近20元,权证的上涨幅度大,便于炒家控制、腾挪,而招行沽证、万科沽证炒作不上去,是因为盘子超级大,甚至有的还有创设,而且每个帐号最多只给买入100万份,这就给坐庄带来了极大难度,这种抑制投机的制度设计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万华沽证的被利用到底是制度设计失误、故意试探炒家的胆量和市场的风险意识、还是给市场带来美丽的泡沫化风景?还有,盘子不小的五粮液沽证竟然也上涨到2.5元左右,难道是为了特意证明白酒品牌的沽证也价值不菲呢?哦,5月10——12日正是另外一家著名品牌白酒公司的股改网络投票、现场投票的时间窗口,该公司送股很少而送了大量沽证,投资者投票时可能不买帐,因此其方案可能不能通过。怪不得,市场真的很识趣,配合也真的十分默契。
[结论]只能说,发行认沽权证其实是很丧失诚信的,而且是很损的招数。虽然没有具体损害对象,但本质上、总体上最终是损害中国股民、中国证券市场,这些垃圾必须由市场参与者买单。
前一篇:母亲节抒怀
后一篇:老外逐鹿中国 人民币升值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