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案:“赢了”官司却输了尊严
终审胜诉,唐慧终于等到了迟来的正义。有人说,唐慧的胜诉,是网民的胜利;也有人说,唐慧胜诉事件所呈现出的民众和政府的良性互动过程、在多方努力之下让事件重回法治轨道的结果,将成为一个具有标本意义的案例。这些都没错,但是,胜诉后的唐慧却再次落泪了,这是我见过世上最绝望的表情之一,官司“赢了”,她竟然丝毫高兴不起来。
唐慧胜诉只是噱头,权力用最小的代价来换取民心的安抚而已,这种赔偿在本人看来,是二次羞辱。要知道,唐慧的这个“胜”字是用了多大的代价写成的:6年来,她总共23次进京上访,100余次到长沙上访,其间遭遇的不公足以在任何时候把她摧垮。可以说,如果没有这位“上访妈妈”对希望的执著和不屈不挠的坚韧,那么,她的下场一定是悲剧。
官司是“赢了”,但象征性的赔款,败诉而不道歉,还是给此案留下了一个尾巴,使得公正、法治显得残缺而黯然。法院对于唐慧提出的书面道歉的申请,以没有法律条款支持为由,予以驳回。这仿佛在我们心灵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这种胜利,与公正有关,与司法有关,却与尊严无关。我们常说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以夺志。唐慧百余次的上访,绝不是为了得到那小小的2641.15元的赔偿。官司是“赢了”,但唐慧得到的是一个身心受伤的女儿,以及一个永远也无法难以得到幸福的家庭。我们知道永州劳教委还要一个脸,其实你们还有脸吗?
尽管唐慧案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唐慧的胜诉,不仅仅是她的胜利,也是司法的进步。倘若法院能够当庭宣读永州劳教委的一纸道歉信,那时候赢得的不仅仅是喝彩,还有民心。(三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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