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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要“勇为”更要“智为”

(2006-10-21 16:00:06)

短评:

见义要“勇为”更要“智为”
黄剑锋
李永峰,一个只有12岁的五年级学生,当他站在我的面前,显得那么地瘦小,但是,他又是那么地高大。他在校长室问口喊“报告”的时候,那是我第一看到他,我甚至不敢相信站在我面前的,那么瘦小的一个小男孩,竟然挽救了一条即将被淹没的两岁的生命。
惊讶后,除了对李永峰的见义勇为的行为肃然起敬之外,有个问题一直缠绕着我:未成年人究竟该不该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救他人于危难之时,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未成年人该不该见义勇为?早在十几年前,因少年英雄赖宁而引发类似讨论的最终结论是:不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之后,教育界积极作出反应,将原来中小学生行为规范中“见义勇为”的字样删去。
学校方面当然有他们自己的想法: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皆不完善,当面对各种危险情境的时候,自身就处于极大的弱势,如果一味鼓励他们挺身而出,可能反而会带来不必要的伤亡。因此,学校方面认为:未成年人不具备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能力,他们在帮助或救助他人时比成年人更需要外力的支持,更需要讲究策略,因而更需要发挥聪明才智。
从赖宁等少年英雄的事例来看,如果有勇而无智,鲁莽行事,往往不仅救助不了他人,还可能招致包括自己在内的更多、更大的伤害,甚至遭遇生命的不幸。
李永峰救人时附近50米处有一农民正在劳作,李永峰大可不必潜水去救落水儿童,而去向该农民呼救。但反过来想:万一李永峰在呼叫该农民赶过来救人的过程中,那落水儿童便淹死了呢?这是一把双刃剑!不用怀疑的是:正是李永峰见义勇为的行动,救了一条只有两岁的生命。
要不要在未成年人中提倡见义勇为,在社会上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但我认为:见义要“勇为”更要“智为”,毕竟救人者和被救者的生命一样的宝贵。如何在遇到危急关头时,在勇为的同时能更理智地处理问题,这同样值得我们认真思考。我们是否多应该对未成年人进行救险教育?也许小学课本里司马光砸缸救人的故事就是最好的范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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