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橙打假难,难在何处
记者眼 温星
若严格从法律上说,各类商品的打假都并不会太难,包括褚橙。正如云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会长张倩律师在本期封面报道中所指出的那样,不管是被假冒和侵权的当事人,还是任何知情的普通群众,都有权向工商等相关部门进行举报,而且,只管举报即可,相关部门具有去调查取证和进行查处的权力——这个权力,本质上也是一种法定义务。
很明显,要求举报人承担举证责任,这是绝大多数举报人“不能承受之重”。
但实际上,包括褚橙在内的许多打假方,常常因“举证难”而放弃打假。就连记者在做这个调查采访时也遭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如何才能进入到印制侵权商标和包装箱的工厂,去获得第一手的调查证据,而又能全身而退?
老百姓做不到,媒体也难。这里我想说的,其实就是一些政府部门在某些领域的不作为,一旦去依法作为了,老百姓的许多难题便会迎刃而解。
第二个问题,还是“依法”,或者说得更具体些,就是规范地、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去打假——这,我指的当然是褚橙公司。
这些年来,作为一个具有独特内涵和名人效应的鲜果品牌,褚橙的品质和美誉度皆无可挑剔,被越来越多非法投机分子假冒是必然。
但观其曲折的打假历程,我不得不指出:虽然深受假冒之害、之苦,肯定非常重视打假,但恐怕缺乏对相关法律和政策的系统研究,因而许多次的打假行动都显得仓促、不规范,太像是见子打子纯被动的随性而为。从本轮打假执行人在昆明的作为,也隐约可看出此点,他打假的授权手续不够明晰,准备的相关资料也有所欠缺,还有犹豫不决的态度,尤其最终因公司有其他工作安排便放弃本已看到希望的打假,这些,甚至不排除有被指责为作秀的可能性。相对于褚橙这样一个已经成为全国鲜果行业领跑者的品牌来说,这些都显得有点不合时宜,也难以匹配。
所以,出于对褚橙的热爱和对创业老人的敬仰,做完这个采访,我最想对褚橙公司说的一句话就是:做产品必须专业,打假也必须专业,否则绕了许多弯路依然很受伤,没效果,公司内部赶紧设一个法律事务部吧,早就该了,或者,赶紧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
报道详见2014年11月6日春城晚报:褚橙打假困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dbe8570102v6o7.html
【春城晚报·深度周刊/主编温星
邓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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