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家鑫”李昌奎 死刑!
(2011-08-23 09: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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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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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加鑫”李昌奎
从昨日上午8点30分开始,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昭通对“李昌奎案”进行再审。晚上9点20分左右,云南省高院再审判处李昌奎死刑。
2009年5月16日,云南巧家县村民李昌奎奸杀19岁少女王家飞后摔死其3岁的弟弟王家红,他于2010年被一审判处死刑。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院终审判处李昌奎死缓。2011年7月1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李昌奎案”。云南高院认为再审理由是: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廷礼、陈礼金(被害人父母)不服,向云南高院提出申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云南高院提出检察建议,认为对原审被告人李昌奎的量刑偏轻,应当予以再审。
昨日上午,“李昌奎案”在云南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庭审分为三个部分:强奸、故意杀人以及民事赔偿,其中涉及强奸罪部分没有公开审理。庭审进行了5个多小时,从早上8时30分一直持续到下午1时多。
辩方提重大立功情节
上午的庭审,前半部分由于涉及强奸案件的情节,未公开审理。9:45起的后半部分涉及故意杀人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部分,法庭允许家属和媒体到庭旁听。
庭审中,公诉方仍然强调李昌奎案原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量刑偏轻,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李昌奎的辩护律师则认为:李昌奎有自首情节,且事后曾赔偿受害人,并曾举报了重要的犯罪线索,故二审改判死刑有其合理性。
据李昌奎的辩护律师张青松在庭上介绍,该案二审期间,李昌奎曾向法庭提交了一份书面检举材料,检举了两起严重的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犯罪线索。辩方律师表示,李昌奎提交的这份检举材料十分详尽,有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姓名、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具体的犯罪时间地点等,甚至还列举了至少6位知道这些犯罪事实的证人的姓名。如果这些检举线索经过查实,李昌奎应属重大立功表现。
庭审中,针对李昌奎举报的犯罪线索,公诉方也对李昌奎本人进行了询问,但认为李昌奎举报的线索并非其亲耳听见,而是多次转述的传来证言,对其可靠性表示怀疑。但公诉方也表示,对此举报线索应该进行查证。
庭审从8:30持续到13:30,法官宣布16:30继续开庭。
双方律师各陈己见
李昌奎的辩护律师张青松表示,再审程序中所发现的李昌奎有重大立功表现这一重要事实,对本案原审上诉人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正因为二审改判,才有机会发现该重大事实,否则不仅李昌奎生命早已被剥夺,挽救被拐卖少女的机会也将失去,而犯下严重罪恶的罪犯们仍然逍遥法外,足见慎用死刑的重要性。他表示,再审中的程序公开、合法,能够提升司法公信力。
据此,辩方律师认为,从目前在案的证据来看,不能排除李昌奎有重大立功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其判处死刑应当特别慎重。
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北京市中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勇称,通过仔细阅卷,他发现原审判决在刑事判决部分的认定事实、审判程序及适用法律量刑等方面,均存在严重错误,导致最后的错误改判,其附带民事判决部分也违反法律规定,属错误判决。
“此次再审,我坚信这些错误会得到纠正,彰显法律的公平与公正。”王勇说,“我认为云南省高院的再审将会是一次正义的审判,我国法律的宗旨和任务是保护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利益,体现人民的意志,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发展。”
当庭宣判死刑
经过数个小时的审理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撤销原二审死缓判决,改判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查明,被告人李昌奎曾到王家飞(被害人,殁年19岁)家提亲遭到拒绝。2009年5月14日,李昌奎之兄李昌国与王家飞之母陈礼金又因琐事发生纠纷,李昌奎得知后从四川省西昌市赶回云南省巧家县。同月16日13时许,李昌奎在途经王家飞伯父王廷金家门口时遇见王家飞、王家红(被害人,殁年3岁)姐弟二人,与王家飞发生争吵并致扭打。李昌奎将王家飞掐晕后实施强奸,在王家飞醒后跑开时,又用锄头打击王家飞的头部致王倒地。随后,李昌奎提起王家红的手脚将其头部猛撞门框,并用绳子勒住二被害人颈部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王家飞、王家红均系颅脑损伤伴机械性窒息死亡。同月20日,李昌奎到四川省普格县城关派出所投案。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认为,被告人李昌奎因求婚不成及家人的其他琐事纠纷产生报复他人之念,强奸、杀害王家飞后,又残忍杀害王家飞年仅3岁的弟弟王家红,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原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对李昌奎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量刑不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改判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被害人及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及其他公民共200余人旁听了庭审。
还原李昌奎案
2011 年8 月2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当庭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李昌奎死刑。
8月21日,记者步行10公里山路,遍访了鹦哥村水跁岩、杉树坪、上新田、花山坪以及李昌奎家所在的放牛坪,试图还原村民口中的李昌奎及其强奸杀人案。
说法一:李昌奎内向?
鹦哥村杉树坪村民胡乐恩与李昌奎曾是小学同学,胡乐恩表示,上学时,李昌奎“不可恶”,性格老实内向,虽有时调皮,但从来不惹祸,不与别人吵嘴打架。
鹦哥村花山坪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表示,他的弟弟也曾跟李昌奎是同学,而且他本人也不止一次接触过李昌奎。他也告诉记者,李昌奎这个人很善良老实,没想到他会杀人。
七八年前,杉树坪村民王作强(应当事人要求用化名)曾跟李昌奎同在昆明打工。他对胡乐恩两人所说的“李昌奎老实”未予明确肯定,但据他回忆,李昌奎从来不与人吵嘴打架是肯定的。鹦哥村水跁岩80多岁的李子明老人与李昌奎的父亲李顺祥熟识,李昌奎他也接触过,给他留下的最深印象是,李昌奎从小到大都不太爱说话。
“整个鹦哥村的人都恨透了(李昌奎),就应该枪毙。”鹦哥村水跁岩村民解用光口中的李昌奎是另一个样子,虽然他跟李昌奎从未谋面。鹦哥村上新田村民陈礼开论起辈分来是李昌奎的堂舅,他同时也是王家飞的亲舅舅,他描述李昌奎是“万恶”,说他好欺负老实人。
对于解永光和陈礼开所说的,王作强并不认同。他表示,陈礼开是王家飞的亲舅舅,而解永光所在的水跁岩也有王家的舅舅亲:“他们大都是站在王家那一边的。”
说法二:王家飞曾花光李家积蓄?
如果真如有些村民描述的那样,李昌奎是善良老实的,那么是什么让他丧失本性出手杀人?鹦哥村杉树坪村民王作强向记者透露了他所知的“内情”。
虽然只跟李昌奎一起打工两年多,但王作强表示他熟知李昌奎跟王家飞的恋情,“当时是女娃儿看上了李奎儿”,2007年前后,李昌奎与王家飞在一起打工,并同居。后来李昌奎从昆明转到西昌打工,王家飞也跟随。
“那几年里,女娃儿花光了李奎儿的积蓄。”王作强表示,因为李昌奎干建筑活的时间比较长,他属于技术工,一年挣两三万块钱不成问题。但这个引起他们这些普通工羡慕的收入,也没经得住王家飞花。
“后来李奎儿的积蓄被花光了,女娃儿也怀了孕,女娃儿的父母不同意他们交往,两人就散了,但是女娃儿花掉的李奎儿的钱,王家却不愿还。”王作强说,因为孩子被打掉,积蓄又被花光,李昌奎一直憋着一口气。李昌奎的哥哥李昌贵在收取“一事一议”群众集资时与王家发生口角,随后打伤王家飞的母亲陈礼金。不过,导致李昌奎杀人的导火索,根本原因还是之前存有怨气。
“这些隐情都没有证据,谁家给自己女人花钱还留证据?”王作强虽然肯定了他所说的事实,但很惋惜李家的“没证据”。李昌奎的父亲李顺祥也承认“没证据”。
对于乡邻及李昌奎父亲的说法,王家飞的舅舅陈礼开坚决否认,称王家飞和李昌奎从来没谈过恋爱,两人虽都去昆明和西昌打过工,但一直都没在一起,李昌奎在昆明的时候,王家飞在西昌,李昌奎到西昌时,王家飞则在昆明,“根本没有可能”。对于王家飞花钱的说法,陈礼开表示“一直都是花她自己的钱”。
说法三:外出打工沾染了坏习气?
对于李昌奎的杀人,水跁岩村民解永光分析,可能是李昌奎在外打工时学坏了,沾染了坏习气。对此,与李昌奎一起打过工的王作强表示,他们当时一起打工时,李昌奎并没有学到什么坏毛病,但他离开工程队之后李昌奎是否学坏他就不知道了。
对于外出打工学坏的可能性,茂租乡油坊村长期在外打工的李旭明(音)说“很大”。他在外打工的这十几年里,年轻人“过一天算一天”的状态让他看不懂。而且他总结大部分从农村出来的年轻人的特点,一个字——“冲”。“脾气上来快,干什么都很火爆。”李旭明表示,另外,出来打工的年轻人在吃穿玩上很舍得花钱,“抽烟大都在15块(钱)一盒,再贵的就更没顶了”。更甚的是,有不少女孩子在这方面表现得比男孩子还厉害。“抽烟喝酒,都很凶!”
李旭明总结,因为云南农村出来的打工仔大都受教育程度低,一般初中没毕业就出去打工了,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不强,年少冲动,加上外边大城市的各种诱惑,很容易“变坏”。李昌奎有没有可能在外出打工时学坏了呢?其父亲李顺祥表示,虽然李昌奎不经常回家,但回家后对父母及乡邻都很好,并没看出有学坏的迹象。从李昌奎买钢筋、水泥和砖头准备盖婚房,至少说明他是顾家的,而顾家的人大都不坏。相邻村民也表示,虽然李昌奎每次打工回家都不太爱说话,但并未发现有人品问题。
双方家属
“王李一家亲”,鹦哥村的村民之间大都沾亲带故,自从李昌奎杀了王家飞姐弟俩后,世好变成了世仇,王家一定要李昌奎死,李家也表示,如果李昌奎被判死刑,将恨王家一辈子。
王家态度:一心要李昌奎死
2011年5月,王家崇就带着老婆和父母,全家人来到昆明,租住在两个不足10平方米的单间里,开始了上访之路。当时,云南省高院改判李昌奎死缓刚过去两个月左右,王家的亲戚们商量去省城讨说法。此后,王家专门制作了一块上写“强奸+2条人命=死缓”的牌子。
王家飞的舅舅陈礼开说,王家飞姐弟俩被杀以后,王家飞的父母一点过日子的心都没了。“地也不种了,交给我帮他们种,也不在家,整天在外边跑。”陈礼开的妻子表示,中年突然丧子,而且一死就是两个,王家根本无法承受。陈礼开的小女儿只比王家红年纪大一点,陈礼金每次看到她的小女儿就流眼泪:“想孩子啊,我们活了40多岁,第一次见这么惨的,能不伤心?”
在王家飞的家里,房门锁着,屋内的家具布满灰尘,陈礼开进屋就发呆,他感觉这个变故来得太快。李昌奎如此“万恶”的杀人行径,王家肯定要讨个说法。“你说会不会判他死刑?”陈礼开不止一次地问记者。
王家飞的哥哥王家崇说,为给死去的弟妹讨说法,他们前后已花去了好几万元钱,如今父母、妻子和他全都把心思用在了上访上,没有经济来源的他们,只得靠跟亲戚朋友借钱度日。
王家崇说,如果弟妹被杀后,李家能积极认错,赔偿他们家的损失,王家还可能会原谅。当时,他们向李家提出了30多万元的赔偿要求,但李家就是不拿钱,一审法院判决的3万元民事赔偿,李家也没付。这彻底激怒了王家,现在王家一心要李昌奎死。
到王家飞家探访时,在王家房后的墙拐角处,记者看到一个竖条幅贴在土墙上,横书“明杀抢李顺祥家”,竖书“子子孙孙杀在”、“千秋万代流传好名声”。陈礼开说,这是王家崇写的。王家崇说,成为世仇没办法,是李家造成的。
昨日的再审中,王家有两个诉求,一是要求判处李昌奎死刑立即执行,二是要求依法赔偿他们的经济损失。不论是司法救助还是李家赔偿,起码应补偿他们举家上访的4万多元支出,其次还应赔偿他们的精神损失。
李家态度:希望政府好好判
昨日,云南省高院在昭通再审李昌奎案,李昌奎的父亲李顺祥竟不知道这个消息,他说家里没钱,付不起路费,哪次开庭他都没有去过。“我们是杀了人了,让国家判吧。”
李家正房的墙皮开裂了,李顺祥说,李昌奎本来买来了砖头、水泥等,准备把房子修缮一下。出事后,李昌奎买来的砖头都给王家飞和王家红姐弟俩砌了坟,李家甚至为此还卖了粮食。如今家里没钱了。为了补贴家用,已经60多岁的李昌奎母亲陈礼村前不久也去了昆明打工,只剩李顺祥一个人在家,陪伴他的是二儿子李昌勇家两三岁的女儿。
“希望政府好好判。”李顺祥这样说,一脸苦楚。对于记者的到来,李顺祥连说感谢,“多给我们说说好话。”
李昌贵说,如果再审李昌奎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他们李家将恨王家一辈子,如今,他们两家已成世仇。李昌贵强调,他们并不是不道歉,相反,他们一直积极道歉,争取王家谅解。但王家开口就是30万,他们家实在没有钱,对于赔偿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事发后,李昌奎的父母还带领全家到王家门口长跪谢罪,但王家一直不松口。对此,王家人很肯定地表示,李家从未到王家道过歉。
案件一审时,李昌贵说,有法官给李家做工作,希望拿出二三十万来赔偿王家,这样可以给李昌奎判缓刑,但因为李家实在拿不出钱,最终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又让李家看到了希望,但王家举家上访引起舆论关注,法院的再审决定再次让李家陷入担忧。“为什么要再审,不是说两审终审吗,为什么还要反悔?”李昌贵说,如果再审改判李昌奎死刑立即执行,他们也将上访。
李昌贵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王家死了两个人,他家就非得要死一个?如果因为他们家拿不出钱赔偿王家,李昌奎就要死的话,他觉得太不公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