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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老总被曝“性爱视频敲诈前女友”

(2011-08-11 11:30:14)
标签:

杂谈

分类: 【深度报道】

企业老总被曝“性爱视频敲诈前女友”
http://www.shxb.net2011-8-11 生活新报


企业老总被曝“性爱视频敲诈前女友”
魏惠表示:“为了讨回性爱视频,我被迫跟了他三年,

不敢报警,甚至低价卖了房子,凑钱给他。”


“我与公司老总潘宏认识不久就在一起了,在我提出分手后,他扬言要把我们的性爱视频公开,并以此为要挟,霸占了我三四年,其间不止一次‘强奸’和‘敲诈’我。”近日,一个《老总强奸敲诈前女友》的帖子在网上引起关注。针对网帖的内容,潘宏昨日表示:“我与魏惠在一起完全出于双方自愿,并不存在强奸的事实,另外魏惠欠我100多万元,我向她追讨欠款是天经地义的,不存在敲诈。”目前,司法机关正在查处此案。

 

“为讨回视频卖房子凑了20万”

 

近日,一个《老总强奸敲诈前女友》的帖子引起网民的关注,昨日,记者找到了发帖者魏惠。魏惠称,她于2006年10月15日到潘宏公司上班,因两人是老乡,相较其他同事,她与潘的话要多一些。10多天后,她与潘到贵州出差,“在一次酒宴上我喝醉了,当晚我们在酒店发生了关系。”魏惠称,后来他们就把这种关系维持下去了。

 

魏惠说,两人相处一段时间后,她感到潘宏为人古怪,还常常与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加之潘的老婆在公司分管财务,考虑到事情一经败露,他们双方都会落入十分尴尬的境地,于是她提出了分手。“没想到,潘宏却对我说,你要走可以,我们不能白交往一场,得有个历史见证!”接着,他就给她播放了两人在一起的性爱视频。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拍的。”魏惠说,事后她才得知潘宏拍这些视频和照片,就是为了控制她。一次,潘宏还带着录像,冲到魏惠办公室,威胁要在办公室播放,“除非我不离开他”。为了苟全自己的名誉和家庭,她只好继续和潘宏在一起,并按他说的做。其间,她也多次提出分手,“但只要我一提出分手,他就拿视频威胁我。”后来,潘宏表示分手可以,但必须拿20万元精神损失费补偿他,潘宏还经常将两人性爱的照片用彩信发到魏惠手机上,“并威胁我不拿钱就要将照片公开。”

 

“只有我们两人在一起时,潘宏就拿视频威胁我,还说会将这些东西寄给我的家人。”魏惠说,说这些话时,潘宏还拿尖刀在她身上比划,“说要杀我,要大卸八块之后泡在玻璃缸里,或者砌进墙中。”魏惠说,在与潘相处的日子里,她经常听潘宏说在警方有关系,“为了讨回性爱视频,我被迫跟了他三年,不敢报警,甚至低价卖了房子,凑了20万元给他。”魏惠说,虽然当时潘宏没有写收条,但银行账面上可以查到转款给潘的记录。

 

“越想越害怕患上抑郁症”

 

“潘宏开始提出只要我拿20万给他,就交出性爱视频和照片,在我给他20万后,两人分开了近一年时间。”魏惠说。

但今年2月27日,潘又以可以还给她存有性爱视频和照片的U盘为借口,将其骗到了酒店。“不料到了酒店,他又把我强奸了,并表示我必须拿出80万,他才交出存有性爱视频和照片的U盘。”

 

“事后,他还对我说,去哪儿报警也没用,这一片的警察都是他哥们,黑道上也都是他的弟兄,别闹了,否则担心你小命难保!”魏惠说,当天她被强暴过程中,为阻止对方的暴行,她拼死抗争,自己的身上因此多处受伤。

 

第二天上午,她到世纪城派出所报了案。3月15日,“派出所向我透露,这个案子很难立案,因为证据问题,还说我们交往了那么久。”16日,魏惠请求派出所调出世纪金源大酒店的监控录像,但派出所说酒店录像只保存7天,现在已经无法查询,也无法立案。

“这期间,潘宏一直打电话给我,说他已经摆平了警方,如果我再去胡闹就要杀我全家。”魏惠说,由于派出所不立案,她越想越害怕,患上了抑郁症。在此期间,她向昆明市信访局反映,最终,派出所于2011年4月12日立案调查。

 

昨日,记者在魏惠出示的一份《云南省公安派出所报警立案审查决定书》上看到,上书“本案为刑事案件,由世纪城派出所刑侦中队进行侦查。”“但派出所仅调查了潘宏涉嫌敲诈的案子,对强奸案的卷宗,就没有向检察院移交。而且,就连敲诈案,警方移交给检察机关的材料也有很多缺失的内容,最终,检察院无法提起公诉,只好退还警方补充侦查。”魏惠说,在此期间,潘宏则取保候审出来了。

 

魏惠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昆明市法医院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书记录了魏惠于2月28日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做白带化验的结果:其阴道内有少许分泌物,为精子。该中心对魏惠作出的司法鉴定结论为:多处皮肤软组织擦、挫、划伤(下颌、双手腕),其损伤符合外力(钝性)作用所致;其损伤的伤情构成了轻微伤;阴道分泌物取样送检,做混合斑DNA测定,结果见测定报告。

 

今年4月29日,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出具了对魏惠体内分泌物进行混合斑DNA测定的《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结论是:魏惠内裤裆残留的两份可疑斑迹,精斑与潘宏血样的STR基因分型一致。

 

回应

“双方自愿在一起 不存在敲诈强奸”

 

9日20时17分,潘宏在黄姓律师陪同下来到本报。“就网上出现针对我的帖子,我也很着急,为此我专程从禄劝赶回来。”潘宏表示。

黄律师表示,当日下午,省内各大媒体记者给潘宏打电话要求了解情况时,他们才开始关注网帖,来报社主要是做一个声明。由于魏惠举报潘宏敲诈一案刚刚到达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潘本身也是犯罪嫌疑人,本案在公安侦查过程中已经很清楚,本案并不像魏惠在网络上宣称的那样。另外,本案还没有经过最后的庭审认定阶段,因此,潘作为本案当事人,她作为潘的委托代理人,均不便就整个案子和网帖内容发表任何看法。

 

黄律师说,潘有自己的家庭和子女,本案中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隐私,如果这件事不考虑这些因素,当事双方都只顾打“口水仗”,势必会影响到双方的家庭和名誉。“明天我们要到官渡区检察院了解案情,并通过合法手续去拿一些案件的相关材料,到时候我会征求潘总的意见,是不是要将案件的情况向各大媒体公开。”黄律师表示。

 

记者随后了解到,潘宏在接受另一家媒体的采访时曾透露,他与魏之间的性爱关系已经保持了两三年,双方完全出于自愿,并不存在强奸的事实;魏惠本来欠他100多万元,他向魏追讨欠款是天经地义,因此也不存在敲诈魏的事实。

 

对此,魏惠的解释是,在她被迫与潘在一起的几年里,她一直在对方的胁迫下做事,为公司创造了不少价值,但对方从来没有给她支付过一分工资,只是在她买车和购房的时候,潘用自己的信用卡为她累计支付过17万余元。“我当时为了赎回U盘,反复告诉对方钱我可以不要,只要给我U盘就行,可他却告诉我,这些钱是付给我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我才收下了这些钱的。至于他所说的100多万欠款,我不知道他给了谁!”(文中人名系化名)

生活新报 记者 周晓晖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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