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人,真豪杰也
文/刘胡乐(著名律师)
风雨历程十一载,《生活新报》发展至今,殊为不易也。
早年,新报曾在“娱乐中心”昆都的一栋写字楼办公,拥挤的记者卡座、燥热的办公空间。在下曾有幸成为其法律顾问,多次去为全体新报人做讲座。会议室很小,来听的记者编辑一直排到外面的走廊,听、讲互动时,外面的提问者必须拼命挤到会议室门口,探进头来,否则,只闻其声,难见其人。更为有趣的是,报社被“围困”在诸多歌厅、舞厅、电子游戏厅、酒吧之中,真可谓是和老百姓打成一片,够民生,够生活。
然而,“山不在高,有仙则名”。如此新报,“何陋之有”?千古名篇《陋室铭》里说:“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新报人,依在下看来,恰是一群非常有“德馨”的新闻人。艰苦的物质条件,激烈的竞争环境,不但没影响新报的发展,反倒促使其一路凯歌高进,我认为最核心的一个因素,就是那些“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记者编辑。10万、15万、20万、25万……新报发行量节节攀高的每次庆典,在下都曾前往祝贺,与新报人弹冠相庆,大块吃肉,大碗喝酒。
犹记当年,新报为了一组报道,惹来一场官司:一名怀孕菜贩,被协管人员暴力执法,拖打数十米,以至血贱当场,不幸流产。早年血气方刚的新报记者接报后,发扬“闻之即来、来之即战、战之即胜”的职业精神,以百姓疾苦为己任,秉承新闻专业主义和客观公正的理念,对该事件进行了多方位的系列报道,引起全国关注。
这组报道本身无可挑剔。但事件后来的走向却令人唏嘘:由于责任方的暗箱运作,受害人拿钱后开始回避乃至谩骂、对抗记者。可怜一腔正义为受害人奔走呼告的新报记者,后来竟还吃了官司,欲找女贩为其作证时,女贩却人间蒸发,不见踪迹……
类似悲辛的遭遇,新报有过不少。而放眼当前我国之新闻界,记者采访被骂、被揍、被威胁、被不屑、被出卖,从中央到地方媒体,经常都在报道。地痞、流氓、法盲等对记者野蛮乃至施暴,尚情有可原;不少政府公务人员、“上流社会”人士竟也对记者不屑一顾以至对抗,实在是当今法治社会让人无法容忍的一大悲哀。在国外,从黑社会,到总统,都能对新闻媒体有礼有节有话好好说,我们却不能!文化的原因?法律的原因?总听说要对骂记者、打记者、关记者、恐吓记者、侮辱记者的人“严肃处理”,可究竟如何“严肃”,怎样处理?均没有了下文。法律!只有法律才是新闻行业及其从业人员最根本、最有力的保障。而这方面的法律究竟何在?“孕育”了多少年啊,惜乎,至今尚未成功“分娩”!
有人说,新闻人都是为了出名出风头,有人则说是为了金钱利益,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时下,国人均成了“哲学家”,总能从正面的事例中,找出负面的因素,譬如:扶起一位摔倒的老人,可能被认为是肇事者;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人,可能被怀疑是炒作自己是想上头条……
没有法律保障,但包括新报人在内的所有新闻人,仍然赴汤蹈火地拼搏搏在风险极大的新闻环境中,揭露着“冒死偷拍”、“潜伏采访”、“大胆爆料”而来的各种黑色或灰色的社会之怪现状。优秀的新闻人,都是真的勇士!再微弱的呐喊,也是呐喊;即便失败了,依然是呐喊!微弱的呐喊,会使强大的歪风邪气胆颤;失败的呐喊,会让疲软的道貌岸然心惊!
在下认为,新闻人的种种不幸,其实,正来自于新闻的强大,新闻人的强大!尤其讽刺的是,也正是这份强大,同时造就了他们的不幸。
不管是否“不幸”,自2000年新世纪以降,新报都是特别“强大”的,因为不管历经怎样的风雨,它从不曾改变过为民执言与疾呼的努力。在下以为,这样的新闻人,乃真豪杰也!
(作者刘胡乐,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被中央电视台主持人肖晓林誉为“中国九君子大律师”之一,云南司法道德研究所副所长、云南师范大学刘胡乐法学院名誉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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