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嬉笑怒骂】 |
英雄为何有悔?当扁财政屁股。
“救一个陌生人,就这样死了,不值,不值得啊……”2006年度昆明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会场外,“英雄”刘有云的遗孀赵顺美满脸悲戚,大摇其头。
她说这话的“历史背景”是:去年7月20日,丈夫跳进湍急的金沙江救人,结果和被救的人一起丧生,连尸体都没能找到。
她说这话是“当前背景”则是:她刚拿到了丈夫“用命换来的”三万元奖金。对于这个奖金,与其同台领奖的其他16人无不“感恩戴德”,纷纷以诸如“值得”和“骄傲”这样的词汇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激动”。
显然,赵顺美的“不值”只能躲在角落里,悄悄地对自己和家人诉说。她不敢公开表达,而我在刚刚写完的报道里也不能就此加以展开(因为有领导事先提醒),这是谁的悲哀呢?
她的不敢和我的不能,表明看来是死难的英雄的悲哀,实际上,却是见义勇为激励和补偿机制的悲哀,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刘有云因救人而死,由于被救者也没能生还,其家人显然不可能向被救对象的家庭索赔。这笔迟来半年的三万,显然就是他救人义举及付出生命的全部代价了。
而又有几个人知道,他的死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整个三代人的大家庭失去了顶梁柱。这个家庭究竟又是多么的穷,又有谁知道呢?我来告诉你,穷到了两个孩子都只刚上完小学就被迫辍学,穷到了这样的地步。
现在你总该明白中年丧夫的这位农村妇女的感慨了吧,“不值”,谁又可能来强求她说出一个“值”呢?
作为一项社会救济制度,我国的见义勇为基金已经建立好几年。但是,对于因见义勇为而负伤、致残乃至死亡的英雄们的补偿等救济力度和范围而言,显然都还非常苍白。这正是造成“英雄流血又流泪”这种社会悲哀仍然存在的根本原因。
我国目前的做法是,见义勇为基金主要来源于大企业及社会各界捐助,而国家在这方面的直接的资金支持微乎其微。基金基数小,对具体的每一个见义勇为者进行奖励或补偿的金额显然就会相对“缩水”,而覆盖面显然就更加令人堪忧。
既然这样,试问谁还敢于厚颜无耻地要求英雄们无怨无悔?又有几个英雄真的能够做到“无悔”?
由此角度观之,我认为,英雄之所以“有悔”,板子应该直接打在财政部的屁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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