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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剽窃大王”叶辛拉下副主席神坛

(2006-11-20 13:34:00)
分类: 【嬉笑怒骂】
          把“剽窃大王”叶辛拉下副主席神坛把“剽窃大王”叶辛拉下副主席神坛把“剽窃大王”叶辛拉下副主席神坛
星语录:如果是作家代表们大玩这种幽默而故意想忽悠一下中国文坛,我觉得应适合而止,绝不该让一个“剽客榜”上的冠军坐上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的宝座;如果不幸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事实,那我认为绝不能一错再错,让这位叶大师重新获得更多的机会和权利,再来忽悠我们已经越来越摇摇欲坠的中国文坛。
 
   把“剽窃大王”叶辛
  文/温星   拉下副主席神坛

  “剽窃大王”,何许人也?叶辛,刚刚当选的第七届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叶大师是也!

  此前,还没人敢在这作位当代中国“作家领袖”之一的大师头上扣上这样一顶不受欢迎的“桂冠”,因为大师的来头很大,在文坛上的根基也很深:他已经连任第五届、第六届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同时,还是上海市作家协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上海文联副主席。

  不得不承认,这也正是本人早有愤慨,但今日才动手写作此文的原因。作为一名也曾混迹于多家市级作家协会的尚未泯灭良知的文学爱好者,本人实在没法再继续保持沉默,而不得不冒着各种可能的非议和风险,站出大吼一声:把“剽窃大王”叶辛拉下副主席神坛!

  去年12月,经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始于2004年的“叶辛剽窃案”以叶大师的败诉而告终。该院认定叶著《商贾将军》共有230余处抄袭、剽窃了云南作家段平《急公好义》一书,判决叶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开道歉,并向段平赔偿经济损失9万元。

    在判决作出后不久,叶大师就“自觉 ”地履行了公开道歉和支付赔偿的两项判决内容。这种态度倒是积极而又“勇敢”的。

  因为叶大师身份特殊,这起剽窃纠纷引起了全国众多媒体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甚至,被冠以了“2005年度中国文坛第一案”的“荣誉称号”。且不论这个“第一”封得是否恰当,但以叶“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这一头衔来看,他绝对算得上是当代文坛“剽客榜”上级别最高、身份也最显赫的一个。

  然而令人费解的是,与当初官司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的火暴程度相比,在这届作协领导换届选举期间,叶大师曾经剽窃的这段污点记录似乎被全世界忘记得一干二净,至少不曾见人公开提及。而根据他得以连任副主席的事实来反推,显然参与选举的作家代表们的记忆也在这个问题上出了某种程度的偏差。

  “叶辛的名声这下臭了,前程恐怕也毁了。”剽窃官司的判决一下,我就听到几位云南的作家朋友如此断言。显然,“名声”这玩意儿对一位作家或文化人而言,那绝对是至关重要的,再清高的作家,都不敢否认这玩意儿是自己赖以存在的饭碗和金字招牌。毁了名声,基本上也就意味着丢了饭碗、砸了招牌,而他原本建立在这名声之上的对于前程的美好憧憬,也就很可能被毁于一旦了。

  由此角度观之,如果不小心客串了一回剽客的叶大师在这届作协领导换届中落马,在许多人眼里应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相反,他不曾落马,反而相当罕见地第三次当上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在我看来,这实在有点黑色幽默。

  如果是作家代表们大玩这种幽默而故意想忽悠一下中国文坛,我觉得应适合而止,绝不该让一个“剽客榜”上的冠军坐上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的宝座;如果不幸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事实,那我认为绝不能一错再错,让这位叶大师重新获得更多的机会和权利,再来忽悠我们已经越来越摇摇欲坠的中国文坛。

  所以,应该把“剽窃大王”叶辛拉下副主席神坛!把“剽窃大王”叶辛拉下副主席神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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