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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我的请举手(“星哥说事”之11)

(2006-11-14 08:33:32)
分类: 【随笔专栏】
暗恋我的请举手(“星哥说事”之11)暗恋我的请举手(“星哥说事”之11)
星语录:有首歌唱道“王子变青蛙这就是暗恋的代价”,其实,即使变了青蛙也没有什么大不了,因为《童话守则》里只规定癞蛤蟆不准吃天鹅肉,并没有规定青蛙也不能吃。再说了,即便捞不到那美丽的白天鹅,整只流油的烤肥鹅来吃吃也不错。
   暗恋我的请举手

  去年春节前夕,文体中心把他们平时满地球折腾明星的娱乐精神加以发挥,折腾了一下报社全体同仁:在内部网络平台上策划了一次“新报十大牛人海选”,所谓“牛人”包括“十大酒神”、“十大衰哥”、“十大美胸”等等。“酒神”当然要能喝的,“衰哥”可以是很帅的也可以是很衰的,“美胸”的侯选人则不一定是女的其实基本上都是胸肌肥硕的男的。
 
  尤其噱头的当数“十大暗恋对象”。最终,本人以30多万的票数,排在这个光荣榜的第5位,冠军位置则被英明神武玉树临风超级无敌的中年阶级大佬烽哥以百万高票占据——顺手拍了一小哈马屁,实属行文所需啊。同志们想想啊,报社才几号人,怎么投出这么多票来?
 
  虽然这次海选有点恶搞,但也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一个问题:暗恋之风早就已经暗流涌动,且大有泛滥成灾之势。不知不觉间,有些暗恋者象黑色的地下河流早就暗渡陈沧进而暗结珠胎再转而光明正大出入成双了,但更多的暗恋者则仍然矜持着自己的职业操守,继续保持地下状态密不示人不可告人,长此以往,他们就注定了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暗暗恋着的他(她)和暗暗恨着的她(他)双宿双飞双双把家还,最终的结局必然是恋将不恋爱将不爱呜呼唉哉。
 
  关于这个问题,文化流氓老皮同志总结:“暗恋你个猪头啊,喜欢人家就要象恶狗扑食般的扑上去,等你在暗地里展转反侧一番,美女早就被其他的狗给吃掉了。”这话事出有因,他误以为我暗恋某某,但眼见这个可爱的小妹妹被另一明恋她且比我帅出一大截的蟋蟀哥哥给追跑了,我却还按兵不动。于是,他便非常沉痛地地帮我总结。
 
  从以上老皮同志的语录,我们可以看出三个问题:首先,他误解了我,这点说明暗恋或涉嫌暗恋在某些时候并不是什么好事,可能因此惹出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第二、爱是自私的,爱了就要冲上前去,以最快的速度把对方拿下,否则机会稍纵即失;第三、这是个美女匮乏而恶狗扎堆的时代,但狗与狗之间在觅食的方法上存在着很大差异。
 
  “恶狗扑食”的理论当然不无道理,但那种大义凛然恐怕不是每个人都学得会的,至少对我而言,其难度系数就绝对是一种挑战。大家知道,要是方法论出了问题,纠正起来不可能是一朝一夕的事,这也正是我认可这一理论,却很难践行的原因所在了。
 
  在我看来,其实,有些暗恋是没有必要让它浮出水面来昭告天下的。一开始为什么选择“暗”而不挑明呢?多半是因为彼此之间在某些方面或某些条件上对不上号,入不了座,如果这些问题始终都没法改善,显然就不具备弃“暗”投“明”的基础和可能。那么,为何不继续把彼此之间那份美好而又朦胧的感觉放在心底呢?有时候,仅仅是知道有一个人在默默地欣赏并祝福自己,这就是一份幸福。
 
  有首歌唱道“王子变青蛙这就是暗恋的代价”,其实,即便变了青蛙也没有什么大不了,因为《童话守则》里只规定癞蛤蟆不准吃天鹅肉,并没有规定青蛙也不能吃。因此,在付出了“暗恋的代价”之后,青蛙们吃到天鹅肉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再说了,即便捞不到那美丽的白天鹅,整只流油的烤肥鹅来吃吃也不错。
 
  最后再扯回到前面那个恶搞的“十大暗恋对象”榜单。记得刚发榜时就有很多同事来起哄,我的反应是哈哈一乐,反问他们:“什么,这玩意能当真?真有其事的话,也仅仅只是暗恋,没人肯站出来暴光,还不跟没有一样?你们这里有暗恋我的吗?请举手啊……瞧瞧,没有吧。”暗恋我的请举手(“星哥说事”之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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