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嬉笑怒骂】 |
星语录:从制度层面提高造假者的成本,让造假者不敢怀有侥幸心理,让他们清楚意识到,一旦造假行为被揭穿,其下场就是无路可退。 |
即便并非学术界人士,相信许多普通群众对去年以来陆续暴出的多起"学术造假"丑闻也都不会陌生,原因之一在于,这些丑闻的主角都有着一个显赫的身份和地位,如四川大学教授丘小庆、清华大学医学院原院长助理刘辉教授,等等。今天,因上海交大一纸通报再次被我们提及的这位显赫人物,则是这所著名高校曾经的微电子学院院长陈进。因在一项科技产业化项目中造假行为,他的院长职务、教授职称、"长江学者"头衔及享受的政府特殊贡献津贴被并全部取缔,实在让人没法不发出"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感慨。
不管是任何级别或任何领域内的学者、专家,如果仅仅停留在自己的学术研究中即停留在"做学问"层面,而不尝试着将其超出常人的专业知识与产业化相结合,那么,他注定将在相对窘迫的环境中度过自己的一生,这也正是许多老一辈科学家晚景凄凉的重要原因之一。当然,科技产业化是科技推动和改变时代的必然需求,我国政府一直都是大加鼓励和嘉奖的。然而问题在于,目前我国对此所采取的激励机制过于注重乃至强调赤裸裸的利益最大化原则,从而导致了如今越来越严重的学术造假之风。
我们注意到,所有被暴出学术造假丑闻的"学术大腕"们的"下场"几乎都一样,那就是头上所有的职务、职称及其他光环被一一剥夺。相对于他们以前的风光来看,这似乎已经是一种相当"残忍"的处罚。这里,我们不妨参照一下韩国对"最高科学家"黄禹锡的处理:撤销其首尔大学教授职务,禁止其在5年内重新担任教授等公职。另外,对其以后的退职金将减半发放。对比一下,我国对造假学者处罚力度的乏力是显而易见的:我国的处罚往往只能管到"现在",即仅仅只剥夺造假者如今的拥有,有句俗话说"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无法排除的一种情况是,此人不久后又可能在另一所高校或另一个地方东山再起;而韩国的做法则明显考虑到了这种情况,给出了一道5年内不允许其东山再起的禁令。
因此,我们认为,应该首先完善针对学术造假行为的处罚制度,从制度上提高造假的成本,让造假者不敢怀有侥幸心理,让他们清楚意识到一旦造假行为被揭穿,其下场就是无路可退。这样,学术造假之风才可能渐渐得到遏制。
0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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