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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宝宣科(“记者手记”之二)

(2006-04-18 10:52:17)
分类: 【随笔专栏】
                         国宝宣科(“记者手记”之二)                    
星语录:宣科的官司最终赢了,但我坚持认为这是法律在某个拐角处摔了一跤,摔晕了头就钻进了学术领域,赢得很荒唐。
  
    去年11月,宣科最终赢得了他的维权官司,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纳西古乐"是个什么东西?》一文作者吴学源及发表此人的《艺术评论》杂志社构成侵权。实际上,这个判决结果受到了来自音乐界的大量质疑,我在得知消息后有意就此说上几句。一位作家朋友善意提醒:还是算了吧,小心宣老人家看着不顺眼,把你也给告上法庭。
    想起上次在省高院出庭时,宣科那步履蹒跚的样子,我不由脱口而出:宣科老矣,尚能告否?

    宣科案最早在丽江开庭的前夜,我特意买票到纳西古乐会看了一场他的演出。舞台上,72岁的宣科端坐在数十名老人中,似乎在闭目养神,嘴角有口水不停流出。待老人们奏完一曲,他便如梦方醒般赶紧睁开眼睛,抬手擦擦嘴角。演出间隙,宣科不断地把自己的对手拉出来鞭打一番。"很多人都嫉妒我,包括连中央电视台的王志。大家说,他干嘛不去嫉妒赵安呢?那些北京来的所谓专家、博导来打我的'假',良心何在啊?明天他们就要在丽江接受审判了,大家都去法院好好看看他们的丑态……"

    宣科把他在演出中的这种作风全部带入了法庭,让原本严肃的法庭变得"妙趣横生",不起爆发出哄堂大笑。或许在宣科看来,法庭就是他的第二个演出舞台。庭后接受采访时,得知我自己买票去看过演出,宣科立即陶出钱包,要把80元的门票钱退还给我,"哎呀,怎么可能赚你们的钱呢?"不过他随即又意识到这样欠妥,哈哈大笑地把钱包装了回去,"哦,不行不行,大庭广众之下,要是有人误会我在贿赂你杂整?"

    宣科案的庭审报道做得相当辛苦,一审就整整审了三个整天,报社每天都安排了两个版面,强势包装,于是,每天下午6点左右结束后,我就必须立即钻进网吧,噼里啪啦敲到至少10点多,才出去找东西对付空虚寂寞的胃。最后一天的稿子写完我已经饿得分不清东西南北了,走过几条街终于找到一家正准备打佯的小店,吃了半碗炒饭却再也没法下咽。回到宾馆倒头便睡,但没多久就在剧痛中醒来上卫生间。折腾到天亮,竟然就拉了五次。稍微一想总算明白了:昨晚那盘炒饭纯粹是馊的,怪不得放了那么多味精。本来买的是直接回昆明的票,到经过大理时不得不下来,因为肚子实在闹得厉害。熬不住了。

    这次采访是减肥最成功的一个经典案例,回昆两天后一称,瘦了6斤多。

    一审胜诉后,多家媒体应邀参观了著名的宣科庄园。本人还算见多识广,但进到这个近百亩的庄园我就象刘姥姥当年进了大观园一样。在一间特大的阳光会客厅,宣科指着一张舒适的大椅请我入座,"你坐这里吧,上次王志采访我就是坐的这里。不过王志这家伙实在太坏,把我给绕进去了,你们现在可不能这样对我哈。"

    必须承认,对于云南尤其是丽江旅游文化的宣传,宣科功不可没,许多外界人士甚至是因为宣科才知道有丽江。我必须承认的另一点是,宣科实在是一个非常"可爱"的老头,只要他看他的表演,谁都会对他独特的插科打诨留下深刻印象,在这方面,宣科完全可以跟胡瓜、何jiong等王牌搞笑主持人并驾,过之而无不及。

    不只一次专门跟作家音乐家朋友聊起关于宣科的话题,他们大多数都把宣科的这种"可爱"当作是倚老卖老和不算太黑的"黑色幽默"。于是,便有了"国宝宣科"这一名头并且在圈内不胫而走。宣科无数次公开宣称过"你敢乱写我当然就要告你",这句口号让他老人家不得不在古稀高龄还为数不清的官司而东奔西走。

    现在,我似乎也在冒着被他老人家推上法庭的危险,虽然他曾慈祥而又亲切的称呼我为"我的小朋友"。所以在这里有必要专门给宣科写上几句:《"纳西古乐"是个什么东西?》的官司您老是最后的赢家,但我仍坚持认为这是法律在某个拐角处摔了一跤,摔晕了头就钻进了学术领域,赢得很荒唐。一码归一码,尽管如此,对于您老人家个人以及您的插科打诨乃至黑色幽默,我也仍然坚持无比地热爱。


    (温星,70后,生于男半球之四川盆地。以记者立世,但求为民请命;以闲文娱己,试问有谁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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