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柳钧与冰冰的婚前财产协议
(2009-08-05 1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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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废话们 |
1,有人说可以公证。问题是柳钧的婚前财产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存在,是为了搞假外资,将柳石堂的财产记到柳钧名下,这种事实,是不能公证的。所以只能签协议。
2,有人说新婚姻法保证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既然是柳石堂出资,那么公正情况下,柳钧还得保证柳石堂那部分出资的资本利得,也就是未来的红利。可是在资产名义上归属柳钧名下的前提下,这部分资本利得就得归入柳钧与冰冰的婚后所得,由两人合法拥有。这对柳石堂就非常不合理,我们不能因为柳石堂对婚姻不忠就侵犯他的权利。婚前协议目的就是要将这块明确。估计很多人看到婚前财产,但没看到婚后资本利得。
3,金钱意识很淡薄,好样的,伤了就伤了,自己看得开就行。不过法律意识一淡薄,就不是好事了。女人经常说弱小,说婚姻法不保护,说世风日下,可是却不学习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格么真的只能指望命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