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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
分类: 愤中们 |
我现在看起来,总觉得那个公司老总有些痴,痴就痴在一厢情愿地相信。
事情很简单,那位老兄相信科技创造生产力,生产力创造财富。于是他投入大量精力物力劳力,通过长时间清教徒式的奋战,终于获得科技成果,研制出高品质新产品。可问题坏就坏在,研制出的高品质新产品的技术之高明之处,说出来却是非常简单,别看它是用无数个废品无数次试验得来,最后却只有一组数据。谁掌握了这组简单的数据,谁就等于掌握了新产品。
于是,很快就有一家企业用那老兄所投入的科研经费的小小零头的价钱挖去他手下一个技术人员,用那微小的成本代价获取那组关键数据,生产出同样的高品质产品,因此剽窃企业可以以比那老兄低廉的价格霸占了市场。然后有第二家,第三家,第四家……
而投入大笔资金做研发的企业,却因为大笔研发资金伤了筋骨,再无力投入市场运作资金与剽窃企业竞争,市场逐渐萎缩,终至难以维持。
我相信,如果哪天我遇到那位化巨资搞研发的老兄,问他一句“给你资金和机会,你以后还搞研发吗”,老兄肯定会说,“傻冒才会再搞。”如果他东山再起,我想他也会在这个没规没矩的社会里,以最小付出剽窃别人成果,做出当年别人伤害他时所做的事。
别说是那老兄,其他看到他这等结局的人,以后在投入科研经费时候,也会好好想一想,在我无法保护我的知识产权不受侵害的环境下,我投入科研经费会不会是为他人作嫁。
恶性循环往往就是那么形成的。
人人都不愿废钱费劲去做科研,人人都浮躁地瞄准短期利益,不择手段。
而同样也只不过是一组数据,在美国,可口可乐公司,它的配方受到法律保护,可口可乐公司才有了它源源不断的利润。就此,我们可以看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利益所在。
我们刚刚会议否决了一项科技经费的提案,我认为我们的否决是符合企业利益的,是正确而必然的选择。但我心里却是那么无力,因为我从心底知道,我们的否决,那么多类似企业在类似情况下理所当然做出的否决,否决的是我们国家我们民族的未来。
不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无法激励全民科研创造的决心。没有科技支撑,谈何未来。
知识产权保护,并不只存在于盗版光盘,我们的眼光别被局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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