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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想应该是落实并追究责任了。我对此有几点想法:
就第一条责任,除了工厂应该承担的以外,又该如何处理地方劳动安全部门?作为有地方劳动安全部门监督着的起重设备的违规使用,而地方安全部门却年年给予年检通过放行,那只签字的手,该如何斩断?签字的手为什么会姑息容忍钢厂违规行为的一直存在?这才是事故事后处理最需挖掘的根底。
就第二条责任,毫无疑问,追究工厂相关人员的责任。
就第三条责任,这是很多小钢铁厂存在的普遍问题,小钢铁厂普遍存在着设计不符合要求,违规上马等潜伏严重安全隐患的大小问题。铁岭特钢绝不是特例,如果国家安监总局是负责的,应该就此发现的问题在全国铺开调查。但可能吗?俺可以负责地替安监总局做一回发言人:不可能。
就第四条责任,南瓜妈说,这得追究技术人员的责任了。我想这里面最大可能是,车间需要交接班室,看准那块危险地块了,而技术人员阻挡不力或者无力,很多时候县官不如现管,现管的做了,县官也只好看看。在举国不重视生产安全,对安全缺乏有力监督和处罚的大环境下,你不可能要求工厂这个个体能自觉到哪儿去,倒未必是管理人员个个草菅人命,应该是他们没那意识。
我很怀疑这件重大事故的处理,最后又会是处理一个表,而没法挖掘根源。别最后又告诉我们,部门职能交错,我们安监也没法下手哇。
有关安全意识,我最近《大江东去》也要写到,就我对各工厂的认识,确实大型国企对安全的重视,要比乡镇小集体企业要认真得多。很多中小型企业并不是不知道安全的重要,有时候我看到了跟他们领导说起,他们会立刻去改,因为谁也不想看到自己工厂岀人命。但更多时候他们没那个意识,没人告诉他们要怎么做,没遇到安全事故之前他们决不会自己想到要怎么做。我们的安全部门都是事后诸葛亮,没出事之前请都请不来,我就有一个自身例子,为了消防安全,曾经到本地消防部门要求上门指导消防演习,即使不上门,给个指导材料也行。结果请不来一个尊神。我够有安全意识了吧?可我需要专家指导时候,专家不来,你说企业久而久之会产生什么样的惰性?起码大家都放松了神经,心里说一声,哦,看来不要紧。监管不力,监管不到位,是企业产生侥幸心理的最大原因。至于如何处理监管不力的问题,这是个大题目了。哼。
然后就网络上的评论发表一些看法。我认为有责任,是要追究的,但捕风捉影,是误导视听的。
很多网络上有人提出,铁岭特钢厂职工在40-50度环境下工作。这一点,天下乌鸦一般黑,钢厂都是如此。在更大的钢厂,血红钢坯经过时候,过桥上都烫得不能站人,旁边站着头发都会竖起来,岂止40-50度。但并不是每时每刻都是这个温度。而且身边总有一只大功率风扇降温。噪音也是,输送辊发出的声音,火车通过也不过如此。在目前技术条件下,也只能如此,不能怪铁岭特钢一家。能做到的是,降温工作做得好,轮班一定要准时,工种补贴要合理。
还有一个工作时间的问题,对于有人说的工作15-6个小时,我表示不理解。就目前钢铁供应形势,和钢厂运营特点,这个钢厂肯定是24小时不停的,算老板黑心吧,那就是两班连轴转,那也是每班12小时,15小时是哪里来的?我很不理解。总不可能白班8小时,夜班16小时吧?没有哪个蠢货会排出这样的班来。
至于二奶三奶四奶,少节外生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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