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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麻烦(转贴)
(2006-11-15 08:43:21)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两则反洗钱法配套规定
金融机构必须报告的大额交易有: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二十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一万美元以上的现金收支;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二百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二十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十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一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等。
耐:看来以后得常上黑名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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