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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表

(2006-10-26 10:50:25)
一个人一辈子可能拥有很多手表。对于一个不很喜欢戴首饰,一年戴首饰日子不超过十天的人而言,手表尤其重要。
今天塞在路上,没事儿做,无聊地东张西望,发现一个有趣事情,那些放在方向盘上的手,无一例外地戴着一只表。而更有趣的是,手表们看上去风格几乎一致。我收回眼睛看我自己的手,手表戴在右腕,手表的风格与隔两扇窗的那些个手表很不相同,顿时七情六欲中的某一部分得到充分满足,不以塞车为苦了。人的快乐很简单,别太矫情,只要正视自己的七情六欲就行。
我第一只手表,是电子表,八十年代中期这种手表很流行,满大街都是。不过在学校里还是不多,所以带着黑簇簇一只手表,其实满丑陋的,心里却是很得意的。
不久,爸爸从广交会回来,给我带来一只双狮日历自动表,全钢面,不用上发条,不用装电池,甩甩手就行,表针上面还有夜光,晚上睡觉看得见绿油油的十二小点和两条线。戴出去,那叫拉风!于是就戴着这手表上大学了。
后来不知怎的自己花7块钱买了一只项链坠子似的电子表,绿绿的,就挂在胸前,觉得特美。好像是因为寝室里谁也这么挂着,我就学样了。
然后自己赚钱了,刚有点钱的时候兴奋啊,什么都要买,比如爱华随身听,衣服等,手表,当然也不能再戴那只双狮,再说也不能戴了,那玩意儿那时得每天有意猛烈甩手好几分钟才能自动,于是,千挑万挑,挑了一只表面表带都金黄色的小小的飞亚达石英表。那玩意儿那时叫坤表。对那只表一直没啥感情,觉得特傻。
然后再有点钱了。再有点钱的时候又想到买手表,想的时候,满脑子就是小资思想关键词:薄型,全钢壳全钢表带,经典式样,机械,瑞士。于是就是浪琴薄型圆表,符合所有关键词中的最便宜者。这种表戴出去,就跟人穿上迷彩服进森林,就跟红灯面前那一只只方向盘上面搁着的左手上的玩意儿,一样。没一点性格,每个写字楼出来穿着黑白灰的女人男人,左手微微一伸,左腕那儿轻轻滑出一道银光,都一样,没意思。戴了几天就厌了,觉得还是看手机方便,数字傻瓜似的就在屏幕上,一目了然,晚上睡眼朦胧的还有亮光辅助。再看周围的人,老板们,表上镶钻,白领们,简洁的经典。
然后看到小志贴的一只表,表长得如何倒是忘了,就一眼相中它酒红色的皮带。当时问了小志哪儿买,可那一阵没去上海,后来就拉下了。但心中却中了毒,以后再也不喜欢看那些黑白灰的经典,而是……我相中了一只玫瑰金表面玫瑰粉皮带的。戴上它回家,一柜子衣服没一件配它的,可见出格。戴这样一只手表出门,如果让它缩在左手腕衣服下,那简直有锦衣夜行的感觉。都已经出格了,何妨出格到底,戴右手!每天不知多少遍地因工作生活需要必须伸出右手,每天不知多少遍地洋洋得意。那感觉真好,轻浮虚荣就是那么好。
以后虽然依然不喜欢首饰,买手表倒是积极,买来的手表,没一只正经的,戴手表则是出了名的戴右手。有的手表根本不适合在工作场合戴,但就是喜欢,偶尔有休闲机会戴上一次,那就心花朵朵的开。估计与别人佩戴首饰的心情差不多。
因此,也喜欢看别人的表。最喜欢上海那些老财主们戴出来的表,很多人相当的有品。
旅游时候,则戴上超市买的五六十块的电子表,功能齐全,摔了不心疼,模样与我的第一只表差不多,反璞归真。
估计以后我儿女打开我表箱,会嗤之以鼻,妈妈好没品,花花绿绿的。
我觉得做人做到有种境界最适意:我有,我知道什么好,但我偏低级趣味,因为本身就低级趣味,表里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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