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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冒,干吗以撤资来拒绝工会

(2006-10-14 08:22:05)
如果这么原则性的拒绝来自文化界,或者来自别的,我都相信。唯独这样的撤资拒绝来自一个由奸商决策的公司,我实在无法理解。奸商从来无法成为理想主义的代表,没那么崇高。奸商以撤资作威胁来拒绝工会,只可能是傻冒。傻冒有二,一,或许是这个公司在中国混那么多年,至今居然还不知道中国政府拒绝群众组织的本质,能让你工会起作用吗?这不反了吗;二,或许是这个公司领导脑子烧了。
在中国,工会是什么?中国企业中的组织,有党组织,有团组织,有妇女组织,以前还有个对企业决策有建议权的职代会,还有一个就是工会。除了党组织在某些国企有用之外,其他都是摆设。所以说,工会也是摆设。
工会为什么会成为摆设呢?因为工会没法组织罢工。当目前找工作不易,当工会成员作为命运被操纵在老板手里的时候,他们凭什么可以与老板谈判?唯一的筹码只有集体罢工。而集体罢工作为未经特定机关核准的群众活动在中国是非法的。而或许即使某些笨老板也有被集体罢工威胁压服的,可依着我们的劳动法,老板完全可以跟主使者秋后算帐。如果没有工会,主使者的目标可以被隐瞒,如果罢工是工会组织的,那老板顺藤摸瓜就可以揪岀闹事的头儿,该怎么就怎么。试问谁那么闲跟自己饭碗过不去?所以根本就不用怕工会,法律保障着工会不会造反呢,法律保证工会是锦上的一朵花,法律保证工会组织的本质是将散沙一样的工人纠合起来便于你管便于你抓出头鸟,放心,法律绝对保护你。也有人说,未来如果法律变了呢?问这问题的人又笨了,我国拒绝群众组织发挥作用的本质是不会变的,所以不用担心法律在工会问题上有实质性变化。
然后,有人提出,成立工会后,企业必须拿出工资的百分之多少作为工会费。作为薄利多销的企业,这笔费用我们负担不起。那我来告诉你,除非这话只是你的借口,如果你真是这么想,你就傻了。这笔费用你完全可以拿来作福利费使用,你原本过年过节总要发个实物钱财的利是吧?好,以前你从福利提取中动用这笔钱财,现在你就拿工会费来发,工人不明白的只会知道公司又发东西了,工人明白的只会说这本质还是公司在发老板开恩,没谁会感激工会去。对于工人,是同样的拿到利是,对于企业,那不过是做帐时候笔头转一转的问题,无实质性区别,不影响利润,也不影响税收。
然后再告诉你,工会有什么好处。如果你是大企业,员工众多(这是我的废话,敢用撤资来威胁的企业,应该不会小,起码在本地举足轻重),你可以打着工会的旗号在公司内部开小卖部小超市小食街,却不用与工商税务交涉。就这么占便宜。制造型企业的利润从哪儿来?都是扫门缝扫出来的。
如果你再狡辩说你反感中国的这种潜规则型政策,你要坚持你西方先进管理理念,你是正直的奸商。那俺就要扇你大耳光了。中国劳动力便宜你怎么就看到了?中国原料便宜地价便宜你怎么也看到了?中国对外资的优惠政策你怎么也看到了?还有中国劳动法的缺陷你也掌握得很好,你本质就是逐利的,别挂着什么西方的羊头得了便宜又卖乖了,不就是自以为高档吗。你无非愁的是工会跟你闹罢工和提取工会费嘛。这么简单的问题有什么可愁的,脑筋稍稍转弯就可以解决。
所以我有个建议。我这些话其实很难上台面的,作为工会干部,国家干部,上门做企业思想工作的时候,这话没法摆在台面上。所谓工作要做活,您工会组织延请一个不要脸的中间人如何?把这么下三滥的利害关系说明白了,啥问题都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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