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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范巴斯滕

(2006-06-12 17:31:56)
开始接触足球,是从读大学开始。以前从来不知道足球是这么有魅力的东西,可以让男生在看到自己喜爱的球队夺冠时,纷纷将热水瓶扔岀窗外,第二天问女朋友借热水瓶。所以,好奇地尝试着看报纸想了解足球的魔力。
那时候,学校的阅报栏在图书馆二楼对着校门的那一圈,采光很差,几根日光灯管总是暗着,而且暗的面积越来越大。而可怜的体育类报纸都贴在最偏远的角落,那儿永远是灯光照不到的角落。可饶是这样,我还是看到足球,看到AC米兰,看到三驾车,看到优雅的范巴斯滕。奇怪,一个在足球场上奔跑九十分钟汗流浃背的人怎么可能优雅?单这就是范巴斯滕给我的感觉。在同学们都喜欢一头小辫子的古利特的时候,我专心致志地喜欢范巴斯滕。
这以后,我开始去男生寝食蹭电视,不远万里去教七视听室看足球,丰田杯、欧洲赛,意甲……等等,从范巴斯滕开始热爱上了足球。不,我没有摔热水瓶,但我会激动得一场球赛下来把自己的大腿敲得生疼。
刚毕业时候没钱,从家里搬来被彩电替换下来黑白电视机,自己做了接收天线,开始自由地收看重影的足球赛画面。有次遇见一个意大利人,他来自米兰,圣地米兰。我虔诚地问他喜欢哪支球队,他说他喜欢国际米兰,我真是失望透顶。我跟他用结结巴巴的英语辩论AC米兰好过国际米兰多多。那位意大利大胡子大汉跟我辩论一番,发现两人都是对牛弹琴,但是他很高兴有人在遥远的地方关住意大利的球场,我则是高兴终于见到一个到过米兰球场的活人。
范巴斯滕带着伤病渐渐远离我的视线,然后,我喜欢起了金色轰炸机克林斯曼,恰好他今年做德国队教练,喜欢起了初出道就被英国球迷狂骂“backhome”的小贝,喜欢起了小罗。
但昨天,我又看到范巴斯滕!球员入场,镜头便摇向教练席,我虎视耽耽等待着这一刻,脖子伸得老长,脑袋几乎探到电视机前。不需要镜头定格向某个人,他的颜面稍微清晰,我就立刻非常肯定地想,对,就是他,依然优雅,而且,更加优雅。
所以我一边倒地支持荷兰队,就是偏心,如何?看着范巴斯滕站在场边焦急地注视比赛场面,我比他还急。看到他在终场的哨声后一闪而过的镜头中并无太多喜悦的面孔,我就猜测这是为什么。只因为过去的感觉一点没变,他是我心中永远的范巴斯滕。
我知道,范巴斯滕不是最好的,而且从我开始喜欢他起,他已经被伤病困扰,并无太多建树,但所有的都不妨碍我喜欢他。就像我们永远不会忘记飞扬的大学生活一样。那是我们青春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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