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投资公司须由金融办前置审批 增寻租空间(转发)
(2012-06-03 19: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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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温州的寄售行近三百家,投资公司更是多达上千家。温州金融办此举被业内质疑为“扩权”,更重要的是,因为缺少中后期监管,业内担心增加温州金融办的寻租空间。
据温州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温州金融办向温州工商部门提交了一份关于“规定温州寄售行与投资咨询公司纳入前置审批”的申请。申请的主要内容为,温州寄售行、投资公司两种类型公司的注册、变更、注销等一系列工商行为必须首先经过温州金融办审批核准才可以进行。
业内人士担心,温州金融办的申请稿中缺少对寄售行和投资公司的中期检查和后期监管。如果仅仅对这类涉及民间资本的公司的注册等初期阶段进行审批,并不会给这类公司本身带来多大影响,反而增加了前期政府“寻租”空间。
记者就此采访了温州金融办综合处的相关人士,对方先是声称该申请“没有实施”,后来又加以否认,称“没有(申请)这回事”。
记者了解到,前置审批是指企业注册成立或者增加经营项目涉及到需要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必须经过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注册成立或者开始经营。而在国务院列出的需要前置审批的行业中,并无授权金融办可以进行相应审批。
此举被业内认为在民间金融机构领域,金融办或许在悄然“扩权”。
他认为,温州金融改革更多是促使民间借贷回归正常渠道,寄售行与投资公司回归原本经营业务范围。如果寄售行和投资公司能够按照其本身经营范围来操作,其经营环节则不需要更多的监管。一旦出现违规的操作,也应依据法律进行惩罚。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在金融办提交的申请中,对这两类公司的中期和后期监管措施并不多。截至记者发稿,该申请讨论稿仍在修改过程中。
业内人士担心,金融办的申请稿中缺少中期检查和后期监管的具体措施。如果仅仅对这类涉及民间资本的公司的注册等初期阶段进行审批,中期和后期监管并没有具体措施,并不会给这类公司本身带来多大影响,反而增加了前期政府“寻租”空间。这种操作,虽然看似严格了准入,但是却类似“没有守门员的球门”。
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