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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投资公司须由金融办前置审批 增寻租空间(转发)

(2012-06-03 19: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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楷体

温州金融办

投资公司

gb2312

寄售行

财经

    近日温州金融服务办公室近期向温州工商部门提交了一份申请。根据这份申请,温州寄售行、投资公司两种类型公司的注册、变更、注销等一系列工商行为必须首先经过温州金融办审批核准才可以进行,可谓是“审批前置”。

  据了解,在温州的寄售行近三百家,投资公司更是多达上千家。温州金融办此举被业内质疑为“扩权”,更重要的是,因为缺少中后期监管,业内担心增加温州金融办的寻租空间。

    按照温州金融办的构想,前置审批获准后,温州的寄售行和投资公司必须先去金融办进行审批,获得批准后才可去工商局注册登记。不仅如此,其他变更等行为也都要首先去金融办审批。

  据温州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温州金融办向温州工商部门提交了一份关于“规定温州寄售行与投资咨询公司纳入前置审批”的申请。申请的主要内容为,温州寄售行、投资公司两种类型公司的注册、变更、注销等一系列工商行为必须首先经过温州金融办审批核准才可以进行。

    扩权行为被业内质疑

  业内人士担心,温州金融办的申请稿中缺少对寄售行和投资公司的中期检查和后期监管。如果仅仅对这类涉及民间资本的公司的注册等初期阶段进行审批,并不会给这类公司本身带来多大影响,反而增加了前期政府“寻租”空间。

    不过,金融办的申请并非一帆风顺。据悉,工商局已经驳回了金融办的第一次申请,驳回理由为法律依据不足,并要求增加中期和后期监管的具体措施。截至记者发稿前,金融办已提交二次申请。

  记者就此采访了温州金融办综合处的相关人士,对方先是声称该申请“没有实施”,后来又加以否认,称“没有(申请)这回事”。

  记者了解到,前置审批是指企业注册成立或者增加经营项目涉及到需要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必须经过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注册成立或者开始经营。而在国务院列出的需要前置审批的行业中,并无授权金融办可以进行相应审批。

  此举被业内认为在民间金融机构领域,金融办或许在悄然“扩权”。

   温州中小企业协会会长周德文对记者表示:“金融改革的发展是需要各个部门共同发展,金融办自温州金融改革实验区提出以来,一直承担总体规划的重任,类似于寄售行、投资公司这种具体内容的审批可以由其他具体部门来进行。”

  他认为,温州金融改革更多是促使民间借贷回归正常渠道,寄售行与投资公司回归原本经营业务范围。如果寄售行和投资公司能够按照其本身经营范围来操作,其经营环节则不需要更多的监管。一旦出现违规的操作,也应依据法律进行惩罚。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在金融办提交的申请中,对这两类公司的中期和后期监管措施并不多。截至记者发稿,该申请讨论稿仍在修改过程中。

  业内人士担心,金融办的申请稿中缺少中期检查和后期监管的具体措施。如果仅仅对这类涉及民间资本的公司的注册等初期阶段进行审批,中期和后期监管并没有具体措施,并不会给这类公司本身带来多大影响,反而增加了前期政府“寻租”空间。这种操作,虽然看似严格了准入,但是却类似“没有守门员的球门”。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冯雅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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