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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叶”茶饮博文分享活动规则

(2010-07-12 07:07:07)
标签:

小晨故事

获奖者

博主

茶饮

主办方

博文

分类: 精彩推荐

凡于活动期间在自己博客上撰写“原叶”茶饮为主题的博文并在新浪微博上做推广的博主,将有机会赢得“原叶”茶饮奖品及奖金。

 

1.参加资格:

拥有自己博客并在新浪注册微博的博主。

2活动时间: 2010年7月12日-9月11日

3.参加活动方法:

第一步:博主按下表要求撰写博文并在自己博客上发表

主题

写作要求

我选择”原叶”,茶粉拜拜

          自选左栏所列的主题。

          副标题自定。

          内容需紧扣“原叶”主题

          突出“原叶”茶饮的产品信息。

          字数500-1000字,图文并茂,生动有趣。

          内容必须是原创。

“原叶”茶饮100%用真正茶叶泡制

“原叶”茶饮有益你的身心

“原叶”茶饮品质生活的象征

 

    第二步:博主登录“原叶”茶饮新浪官方微博页面提交博文链接:http://t.sina.com.cn/1764648052?retcode=0 

 

   加上关注填写报名表后通过发送邮件报名参赛,报名时按照以下格式留下联系信息,以便主办方工作人员联系。

下载报名表:http://sinaurl.cn/7MsvH

 

   博主撰写的博文需要通过审核,只有通过审核的博文才能参与本次博文比赛活动。审核时间为两个工作日之内。审核标准:用户提交的内容不得出现如下情形: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不得损害未成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或其它主办方认为不适当的文字。若发生由文字内容引起的法律责任,将由消费者本人自行承担。 

 

4.奖项设置

公布获奖者名单“原叶”茶饮新浪官方微博上公布。

l参与奖

获奖者共计150人

奖品:480亳升“原叶”茶饮一箱,市场参考价30元/箱

评选标准

前150位撰写博文并通过了审核,新浪微博上提交报名表的博主。以报名表提交时间为准。

提交截止时间:2010年8月22日 24:00

l最佳人气组长奖:

获奖者1人(从4位特邀知名博主中产生)

评选标准

截止到2010年8月22日 24:00,受邀的4位知名博主组长中,吸引最多网友参加博文活动的组长获得该奖项。

l最佳推广奖

一等奖获奖者4人,每组1人

奖金:800元

二等奖获奖者4人,每组1人

奖金:500元

三等奖获奖人4人,每组1人

截止到2010年8月22日24:00,每组内博文地址链接在新浪微博转发率最高的前三名博主分获一,二,三等奖。

5.获奖者信息收集

活动主办方在2010年8月30日至9月4日在“原叶”茶饮新浪官方微博页面收集获奖者相关信息,获奖者应按照以下相关要求清晰、准确的填写并通过发私信提交主办方。

姓名

 

建设银行/招商银行账号 (其中之一)

 

 

6.奖品发放方式

l最佳人气组长奖及最佳推广奖:活动主办方工作人员将以现金汇入的方式发放奖金。

l参与奖:活动主办方通过合作的物流配送中心派送“原叶”茶饮。

获奖者可以通过在“原叶”茶饮的公共页面发私信查询奖金奖品发放的进度。

 

7.活动注意事项

1.活动网站将通过获奖者提交资料时留下的电子邮件联络方式与获奖者联络,确认获奖事宜。获奖者须确保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的准确性,因联系方式错误而无法联络获奖者,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其获奖资格将视作无效。

2.若获奖者未在活动主办方规定的信息收集期间内联络主办方或因获奖者提供的个人信息不正确或不准确而导致获奖通知及奖品无法送达,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其获奖资格将视作无效。

3.为保障所有用户的权益,针对不当手段参加活动者,活动主办方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前提下,取消其参加活动和/或获奖者资格。

4.获奖者收到活动主办方合作的物流配送中心派送的奖品后,需当场确认是否完好。若发现异常请直接与送件人员提出。若签收后发现奖品损坏,主办方则无法给予退、换服务。如遇意外,无法提供指定奖品,活动主办方有权以价值相仿的奖品替代。所有奖品不得兑换现金或作价销售。

5.本次活动获奖者个人所得税须由活动主办方代缴代扣。

6.非由活动主办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获奖者在使用奖品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活动主办方无须承担相应负责。

7.所有获奖者需按照活动主办方要求授权活动主办方在与此次活动或与此次活动相关的广告和宣传中无偿使用获奖者的名字、肖像和任何其他由其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而无须再另行征求确认。

8.如因获奖者个人原因不能履行奖项,视为自行放弃,活动主办方将不作任何形式赔偿。

9. 如果发现有参加者在活动中使用任何不正当的手段参加活动,活动主办方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前提下取消其参加活动的资格。

10.活动主办方不对因网络传输原因而导致参加者提交的信息错误或延误承担任何责任。

11.活动主办方、冠名赞助商及其各地装瓶商、广告公司、网络合作伙伴的员工及其家属不可参加此次活动,以示公正。

12.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主办方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活动主办方拥有取消本次活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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