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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商业利益引发博客版权争议
日前,新浪博客人气最旺的徐静蕾挂出《转载声明》,要求转载人必须联系其助手得到书面授权后,方能转载博客文章及图片。业内人士表示,博客的个人版权意识在提高,这其实帮助了博客网站维护了版权利益,但同时也等于向希望利用博客内容进行商业开发的博克网站表态,博客个人发表在网站上的内容版权归博客个人所有,而与博客网站无关。这意味着未来在博客的商业利益上,博客网站和博客个人之间将很难平衡。
争议:谁来保护博客版权
徐静蕾的博客浏览量在突破1000万的时候,她在新浪的博客上并没有挂出《版权声明》。在出书以及流量快逼近2000万的时候声明版权,只能说明老徐担心由于博客版权的保护不力会影响到商业利益。另一方面,老徐“听说有人用我的名字在新浪又注册了一个博客,还到处给人留言”,自然是希望新浪帮助封杀这类“李鬼”。不过根据新浪的服务条款,保护版权应该是新浪的事,博客跳出来保护版权好像有点狗拿耗子。在新浪的服务条款中明确表示,“对于用户通过新浪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论坛、BBS、新闻评论、个人家园)上传到新浪网站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用户同意新浪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和完全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业内人士认为,博客多如牛毛,光靠博客网站来保护版权有很大难度。那么在博客文章版权归新浪的情况下,徐静蕾为什么还要声明自己的版权呢?知名博客人士洪波认为,博客是个人的开放空间,主要的财产权是个人的。虽然传统媒体也存在版权侵权问题,但远没有互联网严重,互联网上的版权问题是个很普遍的现象。光靠博客网站或者博客个人恐怕都不能很好地保护版权,这必须是携手合作的。
既然保护版权不是某一方单独的事情,那么由版权带来的商业开发收益是否也应该两方共享?
博客:版权在于名利
互联网分析师吕伟刚表示,他的博客版权公开,只要转载使用者不会恶意扭曲文章观点,断章取义就好。洪波在放弃继续悬挂和讯网广告后,也表示开放其博客文章的使用权。类似洪波这样不对文章使用事先声明的博客目前是博客中的主流。就连流量排行在徐静蕾之后的韩寒也没有在其博客中做《版权声明》。
上周突然向韩寒发难,加入韩白骂战的著名音乐人高晓松,更是以版权侵权作为手段,迅速把自己在新浪上的博客炒到了前20位。
业内人士指出,在博客时代,人人关心的是自己得到了多少人的关注,自己把自己的文章四处转载还忙不迭,难谈什么保护版权。洪波认为,法律环境的不完善,人们的自我意识也不够,很多人在侵犯别人权利的同时并不认为自己侵犯了。
不过关键的问题可能还出在商业利益上,尝试过博客广告的洪波,授权时间一到,便立马叫停。他解释说,目前的商业回报,尚不足以支持blogging成为一种职业,就像专栏作家那样的职业。而且广告只是blog众多价值中的一种,而且是价值最低的一种。据搜狐的调查报告显示,在过去的一年,专职个人博客人均收入仅有1000元到2000元。
说白了,现在不保护版权的关键是无利可图,只能赚点小名气。既然钱赚不到,那名节总要保住的。难怪韩白论战,韩陆论战到最后都变成了名节的保卫战。
博客网站:报酬好商量
个人博客认为无利可图,博客网站可不这么看,新浪新闻发言人沈建明表示,新浪原本计划在今年第三季度开始做博客的商业开发,现在准备提前到第二季度。最近发生的徐静蕾秘会韩寒、韩白论战等等事件,已经让新浪博客的火爆程度成为了国内第二大博客网站。可到目前为止,新浪还没有在博客网站上放置哪怕一小块收费广告。
新浪总编辑陈彤表示,目前也没有看到有人在新浪博客挂广告。而外界目前寻找博客投广告已不止一例。日前,小有名气的“胜总”赵江和厦门书生网协议,从今年3月7日开始至9月6日,双方签订了为期半年的合同,厦门书生以12万元人民币的广告额在“胜总”现拥有的以及新增的所有博客站上投放该公司的广告,自然也包括新浪。
可是新浪没有参与“胜总”的广告收益,对于同样在维护“胜总”版权和名誉形象的博客网站,这部分劳动的价值该如何体现呢。或者说,随后在新浪博客获得商业收益后,博客个人的内容版权价值以及为维护个人版权的劳动又该如何体现。“这种事情毕竟还没有发生,我们正在考虑应对这种可能,但是否采取分成的办法还不确定。”陈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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