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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抓得非常及时,央视此举不仅是出于对社会的负责,也是对江南春本人的负责,当头棒喝后,江南春可能会迷途知返,及早调整分众传媒的发展思路——可能还来得及避免彻底失败的命运。为什么这么说呢?比如分众传媒旗下的分众无线的做法明显有两个地方违法(本博将在接下来的两天专门撰文分析其违法之处,和对社会的危害)。根基有严重问题,还谈何发展?沙滩上建起的高楼大厦,一阵大风就足以将其吹倒。建得越高,损失将越大。
想当初分众传媒在美国那思达克上市是何等的风光,一时成为媒体新贵,赚足了来自社会各界的赞誉。其实危机从那个时候就埋伏下了,刘兴亮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分众传媒当时被投资方看好的最关键一点,就是其经营的是“等电梯者的短暂的无聊状态”。事实上,这只能是个概念而已。当今信息泛滥的年代,无论在办公室看报刊,还是回家看电视,抑或上街、去各种公共场所,触目可见的都是广告,都是铺天盖地甚至没完没了的广告。在等电梯的短暂时间里,谁还有心情看分众传媒的液晶显示广告啊,多烦呢。所以,经营“等电梯者的短暂的无聊状态”在理论层面或许存在,现实中是行不通的。而且现在手机媒体、手机娱乐的越来越先进,已经让大家没有了“等电梯者的短暂的无聊状态”。比如我,在等电梯的时间里,一般是用来处理短信或看自己订阅的手机报、新闻、博客等。
二、分众传媒经营的楼宇液晶显示广告,利益主体是比较复杂的。因为其必须依托在一个个的楼宇才行,可楼宇是另一公司的或住户共有的。分众传媒的楼宇液晶显示广告收入得和大家共享,这就大大减地了其广告利润度。随着进一步的发展,楼宇所有者的胃口会越来越大,利益分成将越来越不利于分众传媒。
正因为有这样的担忧,分众传媒在融到巨资后才非常着急另辟蹊径。分众无线就这样应运而生。但这却又是个更危险的项目,涉嫌两个层面的违法,注定是要夭折的。
分众传媒曾代表了中国媒体的发展方向,江南春本人的能力与魅力也是本人所欣赏的。但现实是无情的,英雄末路的分众传媒将何去何从?本人真为其捏一把汗!(作者:刘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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