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小被母亲大人唤做“丑八怪”的我,做不了什么“楷模”,谁会“克隆”我?如此说无非是想引起看客的注意,“语不惊人死不休”是时下人们追求的目标,我是俗人,当然也就无法脱俗。
克隆的不是我,而是我的车,更确切地说,是我海南的车的车牌。
车到了年检的时候,除了必要的验车费用,还是拿到一串“电子眼”的罚单,多是超速,总共八次,近两千元的罚单,我如数交清。本想可以顺利拿到“检”字,结果我被告之:通过最后一关“监控信息查询结果”,我的车在江苏无锡和贵州贵阳分别还有两次违章。
听到这样的信息,我有些哭笑不得,在电话里对经办人讲,跟车管所说:我的车根本没有离开过海南岛,怎么会在上述两地违章?
经办人冷静地回答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还是见面再说吧。
我有些生气了!可又不知跟谁生这口气,只有跟自己的球过不去了。当天的那场球,在接到这个信息后,烂得不想说。
无锡和贵阳的两次违章,有“电子眼”拍下的“罪证”,而我空口申辩自己从没有驾车去过两地,是一点儿说服力也没有。要想申辩,就得自己举证。怎么办?
福不双至,祸不单行。人要是不顺,喝凉水塞牙,放屁打后脚跟!这里还不知如何解决,北京又传来孩他妈的抱怨之声:我在北京一个夏天也竟然连续“做案”多起。超速,两条高速公路上,京哈高速和八达岭高速。京哈一定是去华堂球场;八达岭肯定是去华彬球场。没办法,打球是第一位的,为了不延误开球时间,不得不“故意违章”,在“电子眼”下飙车。
北京的违章,花钱认罚是小事,关键是要扣驾驶员的“分”,多亏老姐考了个车本,从来没有驾驶经历,她的“十二分”这一次就为我扣掉了九分,不是亲姐姐换谁也不行!
“男子汉敢作敢当”!是我犯的错我都认,可不是我干的,克隆我的车牌,我不能为别人买单,何况还是“不法行为”。虽然只要再交几百块就没事了,但我这钱得花得值!这样一想,不免凛然正气充溢全身,我一定要把这些“克隆”的家伙揪出来不可!
仔细分析,克隆我的车牌,始作俑者应该和经销商不无关系,只有他们掌握我的车全部资料。又了解我不会驾车出岛(六年了,我的车只行驶了12万公里),所以才克隆我的车牌,卖走私车。但找他们等于白费工夫,还是想办法和上述两地的车管部门取得联系。
这两天,上午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就是抱着电话跟无锡和贵阳两地的交警们长谈,好在对方还算有耐心,贵阳方面调查的结果是:不止一次违章,还有两次。车的型号颜色都是一样的。这个最难办,得慢慢来;无锡方面经过两天的查证,发现违章的车型号一样,但颜色却是完全不一样,此车是克隆的无疑,很快就能还我清白。
这是车牌被克隆,要是人被私下克隆,麻烦就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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