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国体制可救中国足球?
(2008-11-20 23: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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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国体制可救中国足球?
文/他乡故知
一个重大的政策变革正在体育总局和足协酝酿之中,并很可能在今年年底的足协代表大会上正式推出。此政策的核心就是使各地方体育局和足协重新成为职业俱乐部的真正主人。不知道各位看到这样的消息做何感想?我心中却是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1992年6月份,“红山口”会议确定了中国足球要走职业化的道路,1993年10月份,“棒槌岛会议”确立十年规划,1994年4月,甲A联赛正式登场,拉开了中国足球职业化的帷幕。如今15年过去了,甲A联赛变成中超联赛,回头望望,阵痛始终伴随,我们的联赛经过几次改革,虽然在内容和形式上得以丰实,但效果很难让外界满意。
没有必要长篇累牍,这样应该算是中国足球职业化15年来相当精简的概述了,或许你会用“差”一字概括,诚然中国足球带给我们无数的痛苦,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也曾经得到了快乐,哪怕是一丁点儿。
体育总局之所以酝酿这样的所谓策略,着实是对中国足球现状的不满意到了极致,且不说什么亚洲杯、世界杯、亚青赛、世青赛的龌龊表现,但是一个奥运会就能让体育总局窝火若干年。当然,一个奥运会还不至于让领导们如此大动肝火,至少还有52枚金牌的硕果累累啊,但是架不住球迷和媒体的簇拥,对足球现状的严重不满,以至于引起公愤,才使得体育总局的老爷们终于对足球下如此狠招。
究其官方原因,大致如此:
第一,俱乐部亏本。足球产业本是一个赚钱的行当,否则精明的那些欧洲大腕们不会打起了足球的主意。但遗憾的是在中国,真正赚钱的俱乐部能有几家?朱骏赚钱吗?浙江绿城老总赚钱吗?武汉的退出也不仅仅是所谓的“受气”,玩足球赔钱让更多的大鳄们望而却步,中国足球联赛的赞助裸奔也算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了。
第二,“假球”、“黑哨”。这恐怕是球迷最为深恶痛绝的了,一场球胜利奖金能拿多少?除了所谓的焦点战老总们会挥出百万奖金之外,一场球的胜利奖金最多也就40万左右,而且还是多人分享,这样的即便是表现最好的球员也不会拿到10万。而如果参与了假球,他在一人独享几十万的同时还可以去参与赌球,已经知道了比赛结果,再去买球,这又能狠狠的赚一笔,也就是说,被观点儿,一场假球可以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如果赶上重点赛事,那得到的钱会更多。
当然,这还很片面,比如球场上球员恶意犯规太多;比如足球元老们对中国足球的现状太不满意,元老们一起讨论说“职业化在欧冠可以很成功,但是在中国不行”;比如中国足球元老级的人物马克坚的去世与看国青队的比赛有关;比如等等。这些似乎都在把矛头指向中国足球,而现在更是指向了职业化。
然而,中国足球现在真的是职业化吗?而之前被媒体痛批的“伪职业化”又将是什么?中国足球失败的原因不是因为我们职业化,而是我们职业化的还不够!
元老们的“职业化适合欧洲”是事实,而“不适合中国足球”却是有些难以与时俱进了。这些活跃在上世界五六十年代的前辈们,对足球的理解肯定比我们这些球迷甚至是伪球迷深刻的多,但对“与时俱进”却未必比我们深刻。
如果中国足球真的重新走上举国体制,就是一直进步吗?这显然是与整个社会的与时俱进背道而驰的。有地方体育局和足协共同成为职业俱乐部的主人,这与“大锅饭”有什么区别?地方体育总局真的会把全部精力都放在足球上?会放在几乎见效最慢的体育项目上?特别是在中国体育与政治挂钩,与个人升迁紧密相连的体制下,想让那些地方体育总局对足球下大力气不说是天方夜谭也算是滑天下之大稽。这是其一。
其二,就算是真的回到举国体制,中国足球就没有“假球”、“黑哨”了吗?球员就不会为了更多的眼前利益铤而走险吗?这不仅仅是体制问题,还是球员的道德素质问题。你可以加大对“假球”、“黑哨”的监督和打击力度。至少俱乐部为了自己切身的利益会对“内鬼”进行严惩,而如果在举国体制下,对所谓的“内鬼”谁来惩罚,谁来监督?反正是国家的钱,是集体的钱,为什么你能拿我不能拿?
中国足球的问题很多,丑陋的地方也很多。或许可以理解为“假球”、“黑哨”也是足球的一部分,只是我们的更严重,更容易操作。而造成这一切的根本是在我们的体制,是我们的职业化还不够彻底,而挽救他的决然不是举国体制。
如果真是回到举国体制,我看不到中国足球的任何希望,或许“变则同”这句老话会在中国足球见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