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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龙泉交警大队:滞纳金可以这样强征强收吗?

(2010-11-16 21:42:37)
标签:

杂谈

分类: 凸凹日志

请问龙泉交警大队:滞纳金可以这样强征强收吗?

 

11月11—12日,我老婆给我家的车子办年检,却老是得不到龙泉交警大队盖章,弄得我们不知所以。经了解,原来我们的车有违法行为,且没有作出处理;处理完后,就盖章,通过年审。

我上班,我老婆在具体办理年审事宜。

交警部门告知我老婆,我们的车一共犯了三次法:

2008年11月30日15:22,在广邻高速路上超速;罚200元,记3分。

2008年11月30日16:40,在成南高速路上超速;罚200元,记3分。

2009年06月20日13:54,在三星堆快速通道超速。罚50元,记3分。

这三种违法,不管属实否,我们决心认了——交450元,扣9分。于是,老婆经学习、开票后,去交警指定银行交罚款。

银行告诉我老婆:交450元罚金,交450元滞纳金,共交900元。

老婆懵了。电话这头,我亦懵了!

我们何时滞纳了?直到当天,没有任何人、任何机构,让我们于何时何地交过罚款呀!口头的,电话的,信函的,电子的,都没有!哪怕托人捎个口信也算呀!

我突然想到网上。于是,在“成都电子警察信息”查询。2010-11-12,17:45查询结果是:川AUC105[小型汽车]没有未处理的违法信息,数据更新时间:2010年11月9日01时10分。

也就是说,我们从未超时交过罚金——我甚至压根就不知道要交罚金!

我们从未违过约。没“滞”,却要“纳金”,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但没有办法,不交滞纳金,我们的车子就不通过年审,就不能上路。我老婆用气得发抖的手交了滞纳金。

请问交警部门:

1、不通知交罚金,就是为了收滞纳金吗?

2、当事人连应缴时限都不知道,滞纳金从何时算起?我们缴的450元滞纳金是如何计算的?

3、是来不及通知吗?两年时间,还不够?是不知当事人地址?这更是扯蛋!

面对强势交警,我们没有任何权力——官司,更是折腾不起。我们相信更多的人都像我们一样忍气吞声了。

好在有博,权且发个博文泄下气罢。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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