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故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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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几年余秋雨先生凭着自己的文化,在媒体上可谓是风光无限,频频担任各种大赛评委,他“迸珠溅玉”的评论,着实让观众敬服,但也因担任评委太频,而让知识界诟病不已。
眼下的“故居”一事,又成了各种媒体的热点,支持和批评者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在网上喷起了吐沫星子。支持者认为,凭余在文化界举足轻重的地位和对中国文化的贡献,无论怎么搞都不算过分,何况区区一个“故居”,批评者认为,依照我的习俗,故居是为已死去的名人而设的,余秋雨先生不管声名多隆,毕竟还在世,活着就搞这个,显然不合常理……
要我说在对待故居事件的态度上,也不能怪公众所持的批评意见,余先生本人的行为,就颇堪玩味,先是买下早已属他人的旧宅,又转赠当地政府给保护起来,这就给人以司马昭之心,有预谋的感觉,自己为自己设“立碑”、“立传”,显然不合适。于是有人就引用臧克家的诗“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
人们对余老的态度为何如此地迥然不同,其实以上所说只是皮毛,“故居”只是余老授人以口实,一个导火索而已。更深层的原因,恐怕是余老在文革中有一段说不清的历史,不那么光彩,尽管余老又不能正视,反而极力回避,从不在“文化”中提起,但偏偏有人咬定青山不放松,总是不断揭那块疤,追问不已:“余秋雨,你为什么不忏悔?”这才是真正的原因,也是余先生一直为杂文界笔伐不已的缘故。手头有一本书,名为《文化口红〈解读余秋雨文化散文〉》(周冰心 余杰编著),大家有机会不妨一读。
在中国有盖棺定论的说法,一个名人生前大众无论对自己的看法如何,往往不那么客观,掺杂的各种人为因素很多。只有在生后,或者是生后若干年之后,真实的历史才能揭密,为后人所知,这个人也才能接受客观公正的评判。所以说在“故居”这件事上,余先生是不够谨慎的。昔者,“西湖岳庙有严嵩和鄂王《满江红》词石刻,甚宏壮。词既慷慨,书已瘦劲可观,末题华盖殿大学士。后人磨去姓名,改题夏言。”又古时秦始皇东巡郡县,群臣一起颂其功德至伟,并刻于金石,想以垂后世。不曾想,老百姓不买帐,东郡民刻陨石以诅始皇。故此,一个人尤其是名人,能否流芳千古,自己说了不算,尽管自己感觉良好,但也要让知识界的主流认可,那些追星逐月的媒体和担任喉舌的报纸显然不够的,否则只能遗笑后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