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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三乱”的罪魁是地方政府
惠铭生
近日,河南省永城市货车女车主刘温丽因不堪忍受公路罚款服毒自杀事件引发广泛关注,6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理。但女车主自认为“得罪一大片”,对当初喝药行为后悔。对此,4日,永城市公路局官方告诉记者,今后肯定不会对女车主打击报复,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法,如果继续超限超载会依法进行处理。( 12月5日《京华时报》)
官方一声轻飘飘的口头承诺,难以消弭服毒女车主怕被报复打击的恐惧。其一,这位工作人员说不报复,但其他交警、路政等执法人员未必不报复。其二,这起服毒风波过后,永城市的公路“三乱”行为有可能回潮,届时,即便相关执法者不对女车主“定向”打击报复,但是,泛滥、刻薄的乱罚款,还会让女车主不堪忍受和承担,这与打击报复何异?显然,治理公路“三乱”,不能止于不打击报复那位服毒的女车主。
最近,当我们热议这起话题时,可能忽视了一个实质问题,即,到底谁是公路乱罚款的罪魁祸首?为什么要乱罚款?
或许有人说,是一些地方的交警,交通部门下属的路政、运管等执法者。乱罚款的原因是,“靠山吃山、靠路吃路”的利益冲动和思维在作祟,为了养活地方财政不拨款的临时工。
这些观点有道理,但不深入、全面。其实,公路“三乱”,罪魁祸首是一些地方政府,目的是将靠野蛮罚款充盈财政——简言之,公路乱收费、乱罚款,是地方政府的“摇钱树”。为了敛财,地方政府会给交警部门、交通执法部门下达高额的年度罚款任务指标。所以,更多时候,地方执法部门乱罚款,属于“逼良为娼。像个别贫困县,财政收入捉襟见肘,一年到头还眼巴巴地指望罚款发工资呢。
基于此,女车主服毒事件虽然引发全国关注,但公路乱罚款、乱收费这块“唐僧肉”,包括永城在内的地方政府,能轻易松口吗?!执法人员暴戾乱罚款,以及被处理的相关责任人,对车主而言是“罪人”,但对地方政府而言,何尝不是“功臣”?在舆论风口尖上,有时的问责,可能只是一种“秀”,风声过后,他们依然会“复出”甚至被提拔;依然会祭起罚款的大棒,在公路上横行、祸害货运司机,不管你是否超载。
所以,治“三乱”不能止于不报复服毒车主,关键还在于落实中央规定,将执法队伍中的合同工、临时工及早清退;在于摒弃“执法经济”,不再将乱罚款当城“摇钱树”,支撑地方财政。
须强调的是,公路“三乱”不独河南永城有,在全国不少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道路运输费用27000亿元,专家推算,公路罚款在3000亿元以上。而中国最赚钱的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赚的钱也不过为2386亿而已。可见,一个永城市即便整改了公路“三乱”,而其他地方呢?路是全国通着的,这段不罚那边罚,“三乱”依然不止!
根治公路“三乱”,需要高层设计,全国“一盘棋”,须明确和整合执法主体,杜绝临时工执法;出台“治超”细则,对于超载具体请款、罚款数额予以明确;畅通举报渠道,强化问责机制……如此,才能遏制“猛于虎”的公路“三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