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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裂裂”责任人被捕能否成为反腐“样本”

(2010-01-13 14: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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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楼裂裂”责任人被捕能否成为反腐“样本”

   惠铭生

    重庆奉节“楼裂裂”事故三名直接责任人胡厚元、王传宝、胡剑,8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捕。原奉节永安镇镇长刘祥兴,原奉节县建委城监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周超因涉嫌受贿和玩忽职守此前已被批捕。(中国新闻网1月12日报道)

    奉节“楼裂裂”事件导致5名责任人被捕,原因在于执法部门拥有较强的业务嗅觉度和高度的责任心,所以,当“楼裂裂”事件一甫出,当地检察机关马上意识到该事件背后极有可能存在职务犯罪,随即在第一时间介入该事件的调查,结果还真揪出几名腐败分子和玩忽职守者。

    重庆“楼裂裂”责任人被捕,值得我们为之击节叫好,但同时还给我们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去年7月,河北省晋州市尚未交付使用的广播电视发射塔在狂风中轰然倒塌,结果“刮倒”3名“问题局长”;重庆“楼裂裂”被查,结果“裂倒”5名责任人。由此我想,像“楼歪歪”、“楼脆脆”、“楼靠靠”、“楼倒倒”、“楼酥酥”、“楼薄薄”,以及“桥断断”、“桥裂裂”、“桥糊糊”、“桥塞塞”等“豆腐渣”工程的背后,是否藏污纳垢,也隐藏诸多腐败或有玩忽职守行为?显然,重庆“楼裂裂”5名责任人被捕就是一个典型“样本”。

    最近,工程领域发生的蹊跷事不断,“楼XX”、“桥XX”不断曝光,这让公众在瞠目结舌的同时,也引发诸多疑虑和猜测,认为这些粗制滥造工程的背后或许隐藏腐败或是玩忽职守行为。但多年来,我们查处一些“豆腐渣”工程时,往往陷入一种令人费解的窠臼:如参与调查的部门一般是行业主管部门或系统内鉴定机构,而反腐执法机关往往缺席;调查的对象一般“对事不对人”,只评估工程自身的质量优劣和是否具有安全性,而不问是否有“人祸”成分。像这种“调查术”,查来查去最后不是不了了之,就是嫁祸“天灾”,至多轻描淡写,给予个别责任人一个行政处分算是将事件0UT了。比如,上海“楼倒倒”至今无人担责;成都“楼歪歪”被鉴定的祸首是“一场雨”;南京“楼歪歪”还能获大奖;南京“桥糊糊”以返工了事等等,反正不管楼是歪是倒,不管桥梁是断是裂,似乎总是与人的施工技术以及官方监管无关。

    “豆腐渣”工程都是一封腐败举报信!这绝非是一种经不起推敲的主观判断。建筑工程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往往不是“天灾”而是“人祸”——要么是缺乏监管,要么是技术粗糙,要么就是偷工减料等等。既然是“人祸”,就得有人被问责。但是,大多“豆腐渣”工程败露后,很多腐败者和玩忽职守者却能大行其道,躲在暗处释坏大笑,却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样的结果,不仅使个别不法者逍遥法外,而且是为制造更多的“豆腐渣”工程提供范例。

    近日,印度就烟囱倒塌事件逮捕3名中国人,指控罪名为“有罪杀人”。粗制滥造的工程与图财害命无异。重庆“楼裂裂”5名责任人被捕应是一个“样本”,它等于向社会传递了一个信号:“豆腐渣”工程的背后往往隐藏腐败或是玩忽职守行为,像诸多已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楼XX”、“桥XX”,当地检察机关都应该意识到该事件背后极有可能存在职务犯罪,并在第一时间介入事件中进行调查。也许,能逮住不少“漏网之鱼”呢!

    发1月13日《半岛都市报》、14日《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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