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市委门前禁出租:“山大王”般的“霸道”

(2009-02-26 19:10:20)
标签:

杂谈

市委门前禁出租:“山大王”般的“霸道”

惠铭生

石家庄市市委机关所在的公路,路段繁华,紧邻市主干道。有关部门规定出租车早7点至晚8点禁止在该街道通行。而与市委办公大楼毗邻而居的除了多家机关单位,还有多座居民楼的上千户市民(《法制日报》 226日)。

城市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公民的“路权”不能受到无端限制,除非因重要活动等特殊情况而实行临时交通管制。但在石家庄市,市委却能用特权人为地在公共资源中切下一块独自享有,赤裸裸地剥夺出租车的行路权和市民的便利权利。类似“霸道”行为,历史上不乏有先例:一是封建社会的“衙门”,官府的门口一般要树立“回避”和“肃静”的招牌;二是占山为王的强盗。“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财。”就是“山大王”敲诈勒索过路人而硬生诓编出来的冠冕堂皇理由。那么,在民主法制的社会,石家庄市委门前禁行出租车,既法无规定,又不契合民意,惟一的理由恐怕就是:禁行出租车,市委门前的大道会更宽敞、更安静!市委的领导干部出入更方便。为了自己方便,而不让百姓方便,甚至侵犯出租车经营者的经营权。看看,石家庄市委“霸道”的理由多么可怜而又矫情!

石家庄市市委机关所在的公路是否应该禁行出租车,笔者认为实在不值当辩驳。笔者想特书一番的是:市委门口禁行出租车,这样的规定很“雷人”、很搞笑!但从媒体报道看,无法认同这种规定并举报给《法制日报》的却是“外地人”。在将近4年的时间里,石家庄市委泰然享受着“霸路”的特权,而百姓、特别是出租车司机也“甘心情愿”默认和遵守。可以说,假如没有外地人的“举报”戳破这个不合法、不近人情的“规矩”,不知还要捂到何年?延续到猴年马月?

别说在石家庄,就是在北京,即使是新华门、长安大街,出租车也是畅行无阻啊!但是,石家庄市市委门口繁华路段为何就禁行出租车?并且一禁4年?对此,笔者私下揣测,理由恐怕只有两个:一是对于个别党政机关而言,长期来形成的“特权思想”,已经麻痹、甚至扭曲了某些党员干部的正常思维,“特权思想”必定产生“权力特区”,甚至“制造出”让世界人发笑的惟我独尊的决策和行政行为。二是对芸芸众生而言,面对强悍、霸道的特权行为,百姓的话语权颇为式微,他们除了屈从、再屈从之外,剩下的恐怕只有麻木的心理。否则,石家庄市委门前禁行出租车的搞笑规定,就不会等到外地人“发现”并举报给媒体。

看完这则新闻,笔者一时心血来潮,故意隐去石家庄这个字眼讲给办公室人听,他们听毕,都头也不台地敷衍我说:“是你自己杜撰的吧?世上哪有这般霸道的市委!”待他们亲眼看了网上转载的新闻,惊讶片刻后,便是一阵哄堂大笑。石家庄市执法的交警部门以及市委大大小小的干部党员,不懂法的没有几个,但搞出个市委门前出租车禁行的规定,能不让人忍俊不止吗?我想,经过媒体曝光后,石家庄市委会“当机立断”废除出租车禁行规定。但是,有关部门、特别是某些领导干部面对公众的嘲笑,在脸红害臊的同时,也应该学学法、剔除一下脑子里的特权意识了。强权意识不除,搞笑的强权行为不止。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