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近期看到两篇报道:一是《北京青年报》报道:教师资格终身制可能要被打破;二是《解放日报》报道:实施了10年的教师资格制度可能改变,教育部正在讨论是否定期对教师资格制度进行认证。
我认为,对于教师资格制度的改革,最重要的问题不是废除终身制,过一段时间就重新来一次认证的问题,那样太繁琐,也没有必要。对此,我觉得可以借鉴一下律师资格和律师职业分置的做法。
考出律师资格,本身是终身的,一劳永逸的。但是,考出了律师资格以后,还不能马上成为职业律师,还需要把律师资格挂在某一家律师事务所,再由那家律师事务所出面,帮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一年要注册一次,注册了以后才能执业。律师可以很自由地选择挂靠的律师事务所,人才流动很方便,;实现了真正的双向选择机制。
我觉得教师职业也可以按这个路子走。教师资格分级,然后,定期全国统考;考出资格,终身享有。但是,取得了教师资格的人,不能自然从事教师职业,而需要受聘于国家认定的正式的教育机构;受聘之后,由聘用单位为其办理教师执业证书;该证书在一定时间内有效,一年或几年认证一次;有教师执业证书者,才能从事教师工作。脱离教师岗位的,患有严重疾病而不能再从教的,或是由于有违法犯罪行为不允许再从事教师工作的,教育机构可用解聘的方式,不再为其教师执业证认证。但是,这类人员的教师资格还应保留,以证明他们曾经有过的资历。只是没有了教师执业证,将按情况,在教育机构里从事其他非教师类的工作,行政工作、辅助工作或是后勤人员工作;另外一些人,由于违法犯罪而不适于在教育机构里工作的人员,可以考虑转岗解聘,从教育系统中分流出去。也就是说,可以把教师资格证和教师执业证,看成是确定教师职业的两张通行证,两者缺一不可:一张保证有从事教师资格的可能性;另一张则是教师的上岗证。没有工作证者,将不能走上讲台。
这项制度在律师资格和执业,专利代理人资格和执业,以及资产评估师资格和执业等等资格和执业上,早已经在各种人群中经过了多年的实践和检验,已经相当成熟了。教师资格和执业与上面提到的职业,从职业上来说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完全可以在教师资格的考试和教师执业工作中沿用。
我觉得在我们国家推行一种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并不难,难得是以什么标准来认定教师是合格的。
人各有所长。能写的人,未必能说;能说的人,未必能做;能做的人,未必能写。做、写和说,往往是人的三种特长,集这三种特长于一身的人,不是说绝对没有,但少之又少。就像人们常说的,人无完人。懂得了上述这个道理,才能正确选拔出符合教师特点的高水平的教师来。
现在,各级学校都过于强调教师的学历标准了。但是,学历往往并不能说明做事的能力,更不能说明表达的能力;而表达能力是教师职业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素质。脑子里东西再多,肚子里知识再丰富,说不出来,或是表达得不清楚,学生们能学进去吗?此外,教师还要富有个人魅力,具有亲和力,语言、声音都要让人爱听想听。总之,要让人看了有好感,听了还想听,这样,学生才能把教师讲得东西听进去,学到手。
还有一点我要特别指出的,就是社会应改变对教师的评价中,过多地悲剧性色彩。我看到很多表现教师的影片,大多在强化教师的献身精神。比如《凤凰琴》,《烛光里的微笑》等。教师在戏里总是以勤勤恳恳的,默默奉献的面貌出现,戏中的教师往往拖着病体,面容憔悴。这样的教师不是说没有,但不能代表我们国家教师的主流。教师肩负着传播人类文化精粹的重要作用,是人类文明的传递者。其精神面貌应该是健康明朗和积极向上的。教师也应该在传授知识的同时,用自己的精神气质和文化风采感染学生。教师给社会应该是睿智而自信的整体形象,在学生面前有威信,让学生尊重,而不是一幅楚楚可怜的病态,让人看了同情。一个让人同情的职业,不可能让全社会尊敬和羡慕,也不会让大批的精英人士踊跃加盟。教师评价体系的滞后,教师社会形象的扭曲,使得大批优秀人才不能或不愿意进入教师队伍,这对教师队伍的优化组合,形成了很大的障碍。
还有一个方面,让我很遗憾,就是我们的教育体制和教育内容的落后。
总之,教师职业非常崇高,也应该是非常令人尊敬的。目前我们国家的教育系统和教师管理,都存在着太多需要改革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