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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和学生是合同关系

(2006-10-17 11:49:43)

教师和学生是合同关系

昨天看到一条新闻:

华东师范大学从今天起,在本专科学生课堂上全面试行上课前起立制度。上课前,由班长喊“起立”,全体学生向老师行注目礼。上课前起立,是该校实行的课堂纪律“八要八不要”中的一条。其中一条就是本、专科学生,无论是大课还是小课,大家都以这种齐整的方式,来表达对老师的尊敬。

  华东师大许多老师对学生这样的行动表示了赞赏,一位任课老师说,大学往往大课多,学生在上课铃声后,有很多学生还在忙自己的事,没有完全进入角色,起立后,学生们可以集中思想,对遵守上课纪律有好处。也有老师认为,学生起立的行为虽小,但可以让老师增强荣誉感,感到被尊重。

  在“八要八不要”中,除了要求学生起立向老师行礼以外,华东师大从这个学期起还要求学生上课关闭手机、不得在课堂上随意走动等。大学课堂由于人数多,课堂纪律明显松弛,有的学生在其间看小说、吃零食、交头接耳、收发短信……一些已毕业的学生曾这样描述:老师台上讲得忙,学生台下闹得慌。

  华东师大学工部部长高向东表示,该校作为师范高校,很大部分培养的是未来教师,就更应在大学课堂上严于律己,培养尊师重教的意识。为此,学校在征求了多方意见后,出台了相关规定。他认为,教风和学风是校风的命脉,学校推行“八要八不要”是作为教学工作开展的突破口,目的是培养大学生基础的道德素质,学生起立行礼,能让教师也感到所从事职业的神圣和重要。

    作为一个在大学讲台上站了十八年的专职大学教师,现在继续以兼职的身份活跃于各大学教室的老教师,我对这样的规定有不同看法。

    从这条新闻来看,华师大这样做有两大目的:一是可以让老师增强荣誉感,感到被尊重;二是起立后,学生们可以集中思想,对遵守上课纪律有好处。上课时起立能有那么大的作用吗?

    我们从上小学开始一直到中学结束的十年时间里,一直要求上课要起立;但是,回想一下中小学的课堂,有没有达到上述两个目的呢?我所就读的中小学都是纺织厂办的子弟学校,喜欢读书的人很少,起立的时候当然不再闹了,可一坐下不一会儿,就恢复了原状,该说得还是说,该笑得还是笑,该吃的还是吃,该玩得还是玩。记得有一次,早已过了梳辫子的年龄但却固执地留着两条大辫子的地理女老师在黑板上写字,由于她是陕北人,说话带着浓浓的陕北口音,我的邻座小黄同学冲她的背影大喊了一句:“陕北人爱穿老羊毛”;话音刚落,女老师猛地一转身,冲小黄骂了一句:“黄XX,你放屁”。引起同学们哄堂大笑。上课起立的事情,在中小学相当普遍,大学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没有,一般并不统一;但有一点,我觉得那就是个形式,如果说作为大学上课的一种习惯,那很正常,但是不要对这种简单的形式寄于太大的希望。在我看来,起立或不起立与学生们思想是不是集中没有必然的联系,至于说到对教师的尊重,那是一种心理的感受,而不是靠形式能决定得了的。

    我最不喜欢在大学上课的时候恪守于某一种形式。也许很多的教师喜欢站在讲台上,把教案打开放在讲桌上,然后,时不时地看一下教案,一边讲一边在黑板上写点什么。我觉得这种常规形式特别不适合我,我习惯采用的方式是上课不拿教案,因为不需要看,讲得时间长了,已经很熟了,上课之前,把要讲的内容在心里过一遍,清楚自己要讲什么;对书上有的内容简单概括一下,疑难之处点一下就行了,重头戏是讲自己的看法,谈自己的观点和自己对事物的独特分析和感受。这才是作为一个教师的个性化的教学。呆板地站在讲台上,这样和学生有距离感,我喜欢走到学生中间去,边走边讲。这样我可以更清楚地看清楚同学们的反应,也容易和学生产生互动。整个讲课在我看来就像是在演一场戏,它是完整、地流畅地,让学生感到地是和谐和统一,一气呵成。

学生是不是尊敬我,我很少去考虑,也没有必要考虑,我只知道学生们很喜欢听我讲课。有一次,我给体育系的学生讲法律课,开学第一课上完,我刚走出教室,有两个男同学在后面大声叫我;我不知是什么事,停下来等他们,两个同学跑过来,拿着教材,让我在上面签字。我又不是名人,签字有什么用呢?但是我能感觉到学生让我签字,主要是喜欢听我上课。我觉得让学生们喜欢听,对于教师来说是最重要的;你的内容再好,思想再深刻,知识再重要,学生没有听进去等于零。所以说,作为大学教师,我追求地是学生听课的用心程度而不是表面地尊敬。结果是,我一堂课结束的时候,经常会有同学说:“怎么这么快就完了?”还有的同学说:“我们每周就等着上你的课呢。”这让我非常地感动。也让我在备课和讲课的时候非常地投入。

    说到尊师,我有不同的看法。师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从法律角度来说,教师和学生是一种合同关系。就像当事人花钱请律师打官司一样。当然,学生的这个合同不是直接和教师之间的,而是和学校之间的。学生花钱读书,学校收了钱,按照一定的教学要求完成教学任务,这是一种合同关系;而教师则是学校派去工作的教育工作者,是合同的校方执行人。对于合同双方来说,无所谓谁尊敬谁,很多关系也都是这样。比如我们花钱去看戏,观众和演员之间也是合同关系;看戏的人要注意不要影响演员的表演,比如,不要随便走动,打手机,吃有响声的食物等,演员则要尽可能准确地表演。这里也无所谓谁尊敬谁。我觉得客观上是这样,只要你讲课讲得好,或者演戏演得好,学生或是观众因为钦佩你的学识,惊叹你的演技,自然就会尊重你。有尊重当然是好事,但我作为教师不会去刻意追求尊敬。因为,作为教师,我是拿工资的,学校给了我报酬,我就应该去完成工作;学生尊重或者不尊重,都不要紧,因为我已经得到回报了。

但是,如果是义务去做教师得话,情况就不同了。比如,我在西安的时候,邻居们都知道我读书读得很好,有几家让我去做过家教,因为是偶然地复习一下,我一般不收费,这我就需要学生们能对我表示出尊敬,这份尊敬是对我义务辅导的回报。有偿的工作我是不要求尊重的。学生花钱受教育,也无所谓要尊重谁。就像我们花钱把一台大彩电抱回家一样,电视质量再好,我们不会去感谢生产商,也不会去感谢销售者,彩电的效果再好,我们也无需感谢谁,因为那是我花钱买来的,是一种等价交换。我们花了这笔钱,看到这样的彩电,是应该的,无所谓感谢。教师也是一样的。以前常说,所谓教师,是“传道、授业、解惑的”,客观上是这样,但教师在完成这个任务的时候,已经获得了报酬,大学老师更是报酬不低。我了解到在上海的一些大学,教授的校内工资在十万元左右,副教授八万,讲师六万,这还不包括教师利用寒暑假和不坐班的时间,大量地到各种社会办学机构去上课的报酬。拿这份工资,又不要坐班,还有寒暑假,我觉得大学教师现在更多地要考虑地是,我们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跟得上时代的飞速发展和现在见多识广的学生的要求吗?尊重倒在其次。

    再者说,我觉得尊重是发自内心的,而不是表面的。上课时,如果有学生吃零食,我觉得那未必是对教师的不尊重。我们都是打学生时代过来的,也都有同样的体会。大学生的年龄决定了他们正是爱玩的时候,很多学生晚上不想睡,早上不想起,有时候早上为了多睡一会儿,看时间差不多了,甚至不刷牙不洗脸就往教室跑。来上课的时候,学生可能还没顾上吃早饭。我上课的时候,看到学生在教室吃零食,我从不说学生什么,只要那东西没有太大地响动,不要影响了别的同学,要吃东西的同学尽量坐在后面一点,这就行了。我觉得学生不吃早饭上课才让我更心疼。至于听课,那是心的事,吃的人,完全可以边吃边听;不吃的人,脑子也可能想着别的呢。我上课的要求是,不管你做什么,不要影响别的同学就行了。有学生手机响,我是要说的,你完全可以调成震动呀,可以到教室外面去接手机,不能在教室里打手机;至于你在教室里玩手机不出声音得话,那是你自己的事,我不会去干涉的。学生化钱而不用心学习,损失的是他自己,就像谁花钱买了票,但却不看戏一样,教师管不了学生的心思。

    现在的学生像大孩子,坐不住;所以,我们的教育观念也要改变,不是给他们做更多地限制,几要几不要什么的,而是让学生们尽可能轻松地上课。知识能学进去就行了,至于形式,不要影响到别人就可以了。我上课时,有男女学生在后排靠在一起,我也不会去多说什么的;但说话不行,如果影响了别人,我是一定要讲的。尊重老师我不要求,但尊重他人,我觉得学生从小就应该知道。

    对于大学里的学风,我有这样的看法。我觉得,前几年由于不懂教育规律也不懂人的心理的人,轻率地作出了扩招的决定,现在我们正在自食那后果。人里面真正喜欢读书的人是很少的,还有一部分人是勉强能读得进去的,把这些人召进来读书就可以了;可有的人非要完成拔苗助长的壮举,把适合和不适合读书的人,尽可能地往里拉。结果很多不适合读书的人进来了,当然会在课堂上瞎折腾了。人各有志,有的人需要早点结婚,有的人需要做些具体的工作,而需要到大学里深造的人有一个恰当的比例。太少得话,国家会出现人才短缺;太多得话,难免鱼龙混杂,浪费教育资源。

我们国家的教育体制、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问题非常地多,但愿和谐社会的建设,能对我国的教育模式做出重大的改革和调整。学费高只是一个方面,全民皆大学,和学了不学都一样,这可能才是更大地问题。至于教师,不要太去考虑尊重的事情,教师就是一份职业,和各种职业都一样。

我们国家向来喜欢谈尊敬,在电影里看到外国孩子叫父母的名字,我们觉得太不尊敬了;而我们那些从不叫父母名字的子女们,就尊敬父母吗?重阳节快要到了,到时候你注意看新闻吧,看看我们从不叫父母名字的儿女们和国外那些叫着父母名字长大的儿女们,对待父母有什么不一样的。

尊敬是发自内心的,而不拘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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